考功郎中 编辑

官名

考功郎中,官名。唐代尚书所辖吏部,下置四司,各以郎中主其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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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考功郎中

类别:官名

权利:京官考课,员外郎掌判地方官考课

:咸通十四(873)改为墨书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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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尚书省所辖吏部,下置四司,各以郎中主其政。考功郎中一人,从五品上;考功员外郎一人佐之。总掌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并详加簿录。某官死时,则将其功过、行状付诸史官,或谥其号、或铭于碑,会百官议其内容后,传报其家。

考课的方法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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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考课的方法及过程是,各官署的主官,每年对其所属官员考较一次。计其功、过、善、恶,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然后集合全署官、吏、员、杂,宣读所有被考课的考课结果,录于文簿,呈于吏部,以为升陟、转迁、留用、罢黜、惩罚治罪之根据。对流内(九品以上者)之官,以“四善考其功。《新唐书·百官志》:“流内之官,叙以四善“一曰德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四项善状之外,仍有二十七最(最优秀者)之比较(参见“考功二十七最”)。将四善、二十七最相综合,考得流内品官之优差等次,仍以上上……下下九等相计,如一最四善者为上上、一最三善者为上中、一最二善者为上下、……背公向私,职务废阙者为下中、居官谄诈,贪浊有状者为下下等。考课后将其结果汇集于尚书省,宣读之后上奏皇帝。三品以上大臣及都督、刺史、县等外官则以殊功异行、户口役增减、盗贼多少等上报。每年从京官中选出德望者二人,下省给事中(正五品上)、中书省舍人(正五品上)各一人,与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组成“监中(京都)外(地方)官考使”团。考功郎中掌判京官考课,员外郎掌判地方官考课。“考簿”为朱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