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 编辑

明代编修的一部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典

大明会典》简称《明会典》,是明代编修的一部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典。弘治十五(公元1502年)书成,共180卷。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重修,共228卷。至今引用较多的是万历版。

《大明会典》一书主要根据明代官修《诸司执掌》、《皇明祖训》、《大明集礼》、《孝慈录》、《大明律》书和百司之籍册编成,记载典章制度十分完备,凡《明史》所未载,多有交代,为研究明代史的重要文献。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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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大明会典

外文名:CodeofGreatMingDynasty

创作年代:明代

类别:官修书

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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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天顺二年(公元1458年)闰二,有阁臣进言,比照《诸司职掌》因革损益类编新书。然而“未及成帙耳,明英宗就去世了,此事也随之泥牛入海。明宪宗时呼声再起,分别于明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和十年(公元1474年)先后有阁臣奏,但也都不了了之。至明孝宗时,又有阁臣提议,或续编《诸司职掌》,或别为一书与《诸司职掌》并行。这几度提议,或可看作是《会典》编纂的萌动时期。终于在明弘治十年(公元1497年)有了结果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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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前中期的会发展、程朱理学统治地位的确立和分化以及明代官修史籍活动是其产生的社会学术背景。

大明会典 中华再造善本大明会典 中华再造善本

嘉靖年间,会典凡两次续修。嘉靖八年(1529年),将弘治十五年至嘉靖七年续定事例,照前例查出纂集,以类附入。

嘉靖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1545—1549年),又诏阁臣续修新例。嘉靖年间前后续修达53卷,世称《嘉靖续纂会典》,然未颁行。

万历重修

神宗万历四年(1576年),明神宗朱翊钧敕命张居正为总裁,重修《大明会典》,万历十三年书成,万历十五年刊行,世称《万历重修会典》,题为申时行等修,共228卷,增补了嘉靖二十八年至万历十三年间事例。今存《大明会典》有内容简繁不同的两种版本,一般称引的《明会典》多指万历本而言。

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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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会典》不仅是记述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历史料,而且是一部记载明代基本法律制度,特别是行政法规的珍文献。其所依据的材料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校修的《诸司职掌》为主,参以《皇明祖训》、《大诰》、《大明》、《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孝慈录》、《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12种法律、法规和百司之法律籍册编成,并附以历年有关事例。此书所记明代行政法规和典章制度颇为完备,史志所载不详者多具始末。

它是当时百司必参阅之书,也是后世研究明史特别是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典籍。对研究明代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机构与职掌、官吏的任免、文书制度、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行政管理和监督、农业、手工业、商业和土地制度、税、户役、财政等经济政策,以及天文、历法、习俗、文教等,提供了比较集中的材料,是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其版本通用的为万有文库本,以及1976年台湾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