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是根据19499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政府部。该部门于1954年9月改组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

基本信息

编辑

中文名: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

上级机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总部地址:北京市

成立时间:1952年8月7日

撤销时间:1954年9月

历史沿革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该部是将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下属的粮食公司和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下属的粮食总局合并成立的。

部门职责

编辑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历任部长

编辑

章乃器(1952年8月—195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