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柳县 编辑

西汉置高柳县
一名最早见于《山海经》,据《山海经》记载,“雁水(今阳高黑水河)东南流经高柳县故城北”。高柳县在赵武灵王二十年(公元前306)始置县,名高柳,属代郡;秦仍为代郡之地;西高柳县属并州刺史部代郡,东汉末为代郡治,不久废高柳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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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高柳县

行政区类别:县

所属地区:西汉置高柳县

气候条件:中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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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代复置高柳县(故治在阳高县南二十五里白登村)。北魏永熙年置高柳郡,高柳县为郡治。

北齐时郡县俱废。

历史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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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置长青县(故治在阳高县南二十五里白登村),属大同府。

金大定七年(1167)改名白登县,以白登河流贯其间,故名。

元至九二年(1265)废白登县为镇,入大同县。寻复置县,属大同路。

明洪武初县废。。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阳和卫(今大同市阳高县),属山西行都指挥使司。

宣德元年(1426)徙高山卫来此同治,属大同府。

嘉靖二十六年(1547)设大同东路。清初改阳和卫为阳高卫,属大同府。

顺治六年(1649)大同府来治(八年复还故治)。

雍正三年(1725)改为阳高县,属于大同府。

1993年7,阳高县划归大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