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府序 编辑

白居易为新乐府所作的序言

《新乐府序》作于唐宪宗元和(809),当时白居易担任左拾遗。面对弊病多多的现实会,他忧心如焚。于是一边谏诤于朝堂,一边诉诸于文。此间,他把50首新乐府结成组诗,题名《新乐府》,并特意配写此序。介绍了新乐府诗的字数,篇数,格式,以及写作目的主要情况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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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新乐府序

作者:白居易

创作年代:809年

作品出处:《白居易集》卷三

类别:序言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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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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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曰: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 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 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也。其辞质而径,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 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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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说:所有九千二百五十二个字,断为五十篇。每首诗的句和字没有固定的格式,句数和字数根据要表达的内容来决定,不受诗歌形式的束缚。采用每首诗的第一句作题目,在全诗的末尾几句中 明白地 点出主题和写作目的,这是继承了《诗三百》的优良传统。其语言质朴浅显,想见到的人容易明白的。其议坦率而感情激动,想知的人警惕的。作品中所写的事情,都是经过考查而有根据的。其句通畅流利而有音乐性,可以传播到乐章歌曲的。总而言之,为君王、为臣子、为黎民、为物、任事而作,不是为诗歌而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