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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府序 编辑
白居易为新乐府所作的序言
《新乐府序》作于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当时白居易担任左拾遗。面对弊病多多的现实社会,他忧心如焚。于是一边谏诤于朝堂,一边诉诸于诗文。此间,他把50首新乐府结成组诗,题名《新乐府》,并特意配写此序。介绍了新乐府诗的字数,篇数,格式,以及写作目的等主要情况。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