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瑜 编辑

明朝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唐瑜(1423—1494)明朝直隶上海县人,字廷美,生于永乐二十一(1423年),景泰二年(1451年)进士,授南京礼科给事中,出知衢州府,先教后刑,多善政,当地人民为其立祠。历山西、云南布政使,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练兵有方,后以劾归,弘治七年(1494年)去世,百姓来凭吊络绎不绝。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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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唐瑜

字:廷美

所处时代:明代

出生地:直隶上海县(今上海市

生日期:1423年

逝世日期:1494年

主要作品:《竹轩》、《学吟稿》、《滇南杂稿》、《楚游录》、《拙庵稿》

官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人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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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瑜九岁时母亲去世,对待继母如同生母,长大后,美髯而身材修长,器宇凝重,人们都对他另眼相看。景泰二年,唐瑜中进士,官拜南京礼科给事中 ,京城发生饥荒,唐瑜分地给食,救活了很多人。出任衢州府知府时,唐瑜崇尚教化而宽减刑罚,百姓没有人敢欺骗的,县民氏的祭田被人侵夺,唐瑜以私财赎回,使孔氏能够供祀,孔氏子孙为感谢,便绘制唐瑜画像,生飨于家庙。

景泰癸未,衢州发生旱疫,唐瑜写文章祈祷于天神,就下起了大,灾害不祥之气遂消,后来数次旱灾,唐瑜一祈祷就会下雨,人们便勒石纪录唐瑜的事迹。延为人说媒却藏匿了聘金,卖了两个儿子以补偿不足,又卖了妻子,唐瑜听闻后叹惜说:“民众因为穷而犯法,又畏惧法律而抛弃妻儿,是执政者的过错啊。将李延的妻儿赎回还给了他。龙游人福杀害了吴家四个人,将罪名推脱给金氏,金氏被诬陷后只好服,唐瑜将金氏安排在别的监狱中,访查得到真相,释放了金氏而将张福治罪,民众很惊讶,传出神以歌颂唐瑜。唐瑜即将离开衢州,有上千人进京向朝廷留下唐瑜而不得,唐瑜离开时,老少都攀住车,依依不舍地送他,以至于唐瑜的车马无法行走,后来百姓又为唐瑜立生祠,并在学校中立起去思碑。

唐瑜转为湖广参政后,巡视荆襄,设置仓库积累粮谷,赶上粮食歉收时,便发给百姓若干斛,民众赖以救济,襄河发生水患,唐瑜便修筑堤坝以作屏障,官迁山西右布政使。 后改云南左布政使,为待制王禕立祠,正土官宗派,规定了传袭,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大臣屡次向朝廷推荐唐瑜,却没有被任用,有人劝唐瑜应当降志,唐瑜正色说:“我只是一介寒士,达到此时的地位了还有何求呢?”

唐瑜廵抚甘肃,皇帝的使者来到,委婉劝他织细毳冒充进,唐瑜执意不从,又有被罢黜的武臣阴谋中伤他,唐瑜遂被弹劾罢官而去。弘治五年,皇帝以建储下诏恢复唐瑜从前的官职,唐瑜辞官退休,弘治七年,唐瑜卒,朝廷赐其祭葬。

唐瑜为人豪有才气,常因为言行亢激烈而得罪人,当官时有很好的名声,在衢州尤其显著。 他死后,衢州人听说消息,争相都来哭着祭奠他,持续数不绝。

个人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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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轩》

唐瑜 〔明代〕

锄园种竹已成林,新筑幽居傍绿阴。双屐霞苔径小,半明月草庐深。

年来已得闲中趣,老去应无分外心。一调朱弦聊自适,世人能有几知音

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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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孝宗实录·卷九十二》 弘治七年九月

○致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唐瑜卒,瑜,字廷美,直隶上海县人,景泰二年进士,授南京礼科给事中,陞衢州府知府,有政,民甚德之,郡孔氏祭田为他姓所夺,瑜以私财赎其租,俾共祀事,转广参政,分按荆襄,置廪积谷,值歉,发若干斛,民赖以济,襄河为患,为作堤障之,迁山西右布政使,丁母忧,服阕,改云南,寻迁左布政使,立待制王禕祠,正土官宗派以定传袭,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廵抚甘肃,诏使至,讽织细毳充贡献,瑜执不从,复有武臣被黜者,竞阴中之,遂被劾,禠其官以去。弘治五年,以建储诏复故官,致仕,至是卒,赐祭葬如例。瑜为人豪爽有才气,颇伤麤厉,居官有声,其在衢州尤著,衢人慕之,既卒,父老来赴吊者累累不绝云。

国朝献征录·卷之六十》(明)焦竑

○甘肃巡抚副都御史唐瑜传

唐瑜,字廷美,上海人,九岁失恃,事继母如所生,及长,美髯修干,器宇凝重,时人皆异待之,景泰辛未进士,拜南京礼科给事中,京城饥,分地给食,活者甚众,出知衢州府,尚教缓刑,民无敢欺者,县有孔氏,祭田夺于民,瑜以私财赎其租,使供祀事孔氏,子孙图瑜像于家庙,生飨之。癸未,旱疫,文祷于神,雨大作,沴气遂消,后数旱,祷辄雨,民勒石纪其事。李延者媒,匿聘金,粥二子以偿不足,又市其妻,瑜闻而叹曰:“民穷而犯法,畏法而弃妻子,典守者之过也。”赎还之。龙游张福戕吴氏四人,而诿其事于金氏,既诬,服矣,瑜别置于狱,廉得之,释金而罪福,民惊,传以神赋十诗以颂,将去,有千人诣阙,借留不得,老穉攀送,至不能行,后复立生祠及去思碑于学。进湖广参政,山西、云南布政使,并有善政。大臣累荐,未及用,或劝宜降志者,瑜正色曰:“我一介寒士,至此复何求?”久之,升副都御史,巡抚甘肃,诏使讽织细绒以充贡,瑜执弗从,武臣有被黜者,复竞阴中,遂坐劾以去。弘治壬子,复故官致仕,甲寅卒,衢州人闻之,相率来哭奠,数月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