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府 编辑

明清两朝北京地区

顺天府,明、清设于京师(今北京)之府制。掌京畿之刑名钱谷,并司迎、进春、祭先农之神,天子耕猎、监临乡试、供应考试用具事。明永乐元(1403年)置,十年升秩,同应天府。设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六人、推官一人、儒学教授一人、训导一人以及统历、照磨、检校等官。所辖有宛平、大兴两县。

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设官大体如明制。雍正元年(1723年)增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自明代起,下辖宛平、大兴两县。康熙十五年(1676年)划入昌平等九州县。乾隆八年(1743年)定为二十四州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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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顺天府

外文名:Shuntian

别名:京师、北平

行政区类别:首都

所属地区:直隶

下辖地区:宛平县、大兴县

邮政编码:100009

气候条件: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气候

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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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府是首都的最地方行政机关,所以府尹地位特别显赫,品级为正三品,高出一般知府二至三级,由尚书、侍郎级大臣兼管。正三品衙用铜印,惟顺天府用银印,位同封疆大吏的总督、巡抚。

顺天府所领二十四县虽在直隶总督辖区内,但府尹和总督不存在隶属关系。北京城垣之外的地区由直隶总督衙门和顺天府衙门“双重领导,大的举措要会衙办理。北京城垣之内,直隶总督无权过问。

顺天府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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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顺天府大堂位于鼓楼东大的东公街内,历经数百年的顺天府大堂如今仍然保留着。

洪武元年八,改为北平府,十月隶属于山东。洪武二年,改属北平。次年,建立燕王府。永乐元年正月,升为北京,改为顺天府。

据史料记载,顺天府大堂在鼓楼东大街路北,元代所建。七百多年前,元建都北京,建设了世界闻名的大都城,管理大都城的署衙称大都路。开始大都路署衙无处办公,只在一座大庙里凑合着,后来买了一个周姓人家的十九亩地,建起了这座署衙。该署衙明代经过重修,重修后有正堂、后堂各五间,中堂三间。前面大门三重,每重三间,加上东西配房等共五十八间。正统十四年兴工,景泰三年落成,共用了三年多的时间。

发展历史

顺天府衙顺天府衙

自辽朝、金朝在北京建都以来,辽称幽都府,后改称析津府,金称大兴府,元朝称大都路,后改称北平府,明代改称顺天府,清代沿用顺天府这个名称。辛亥革命后,1914年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设京兆尹,直到1928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撤销京兆。从元至民国初年,这里一直是管理京城地方的首府,出入这里办公的、办事的“公家人”很多,以致这条街后来都改称东公街。

自古以来,对京师重地就非常重视,尤其清代雍正皇帝,亲自为顺天府题写匾额为:“肃清畿甸”,畿甸一般是指京城管辖的地区。雍正还为顺天府御书训辞:“畿甸首善之区,必政肃风清,乃可使四方观化。非刚正廉明,曷可胜任”。在府尹的配备上,也很不同,要委派有威望的重臣或亲王兼任。另据《春明梦余录》载:“旧制,三品衙门用铜印,顺天府则用银印,诚重之也”。

按旧制规定,顺天府设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经历、照磨各一人,下面管辖大兴、宛平二县。康熙十五年,将昌平、良乡等十九个州县划归顺天府管辖。

现状

上世纪五十年代后,北京开展了大规模的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现代化大楼鳞次栉比,顺天府大堂已很少有人提到。所幸的是,这顺天府大堂一直被保留着,后来,这个地方由东城教育学院占用,名为府学胡同小学。

当时,这个署衙大堂,当做一个小礼堂,供开会使用。其东山墙上镶嵌着一方石刻,上书:“原顺天府大堂”几个大字,遂得到了确认。经仔细观摩,房顶、砖、木等主要结构还是原物,只是门改成现代玻璃钢窗,大堂面积约200多平方,东西宽约20多米,南北进深10米左右,如果按照当时公堂的设施摆放,应是很宽敞明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