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底委员会,全称为“联合国和平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委员会”。1969年2月成立,负责筹备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当时成员国为42个,1973年扩大到91个,1971年12月联大通过决议接纳中国参加海底委员会,海底委员会的任务原为讨论因开发国际海底资源而产生的、法律、经济、机构等问题。
中文名:联合国海底委员会
成立时间:1969年2月
全称:联合国和平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