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因培 编辑

清代官员

李因培(1717~1767),字其材,号鹤峰,晋宁锦川里(今上蒜乡下石美村)人。父治民,字立人,清康熙十年(1701年)举人,曾任广东清远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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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因培

别名:字其材,号鹤峰

出生日期:1717年

逝世日期:1767年

籍贯:晋宁锦川里

评价:博学多才,尤精文史,为官清廉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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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因培幼时,即由其父口授四书五经、《左传》、《国语》及《庄子,他努力学习,皆能背诵。后入塾读书,成绩常名列前茅,被称为“小先生。9岁时随母迁居昆明,11岁参加童试,补博士弟子员乾隆三年(1738年)参加乡试中举人,因家贫无力上京应试

过了七年后,得友人助,入京考中进士,授翰林学士,三年后被提任侍讲学士,其后出任山东学政。乾隆十八年(1753年)三担任刑部侍郎,六月兼任顺天府尹。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调任江苏学政,与文学袁枚(字子才)友善,常酒聚会,游山玩水。时袁枚建“随园”于金陵(今南京),曾广征楹联,均未如意,遂择《兰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一句为上联,征求下联,李因培便取鲁昭公十二年,楚王夸左史倚相的话应对,即“其人读三五典,八索九丘”。袁枚大加赞许,称为“绝对”,立即刻木挂于园中。晋宁人引以为荣,亦曾将此联刻悬于晋宁象山书院内。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皇帝南巡江苏,看到李因培署理学政,成绩昭著,曾赐诗称赞。其后曾调任浙江学政。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六月,调任礼部侍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出任湖北巡抚,后又先后任湖南巡抚和福建巡抚。

民间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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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因培博学多才,尤精文史,为官清廉,颇得民心,民间留有“才八斗李因培,字压两江汝为”的说法(马汝为是云南元江人,精于书法)。他才高受宠,加之性刚气盛,为朝中奸佞之徒所恨,竟被诬陷,以“属员亏空不实”之罪,降为四川按察使,后改赐死,死时年仅51岁。

其子李翊、李翔、孙李浩均进士,李含章诗文皆精,所作收入《蘩香草集》。李因培祖孙四代名噪文坛,其事迹《清史》有传,并被近年出版的《中国历史人物辞典》收录。

文典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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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静子按:

李因培曾前后两次提学江苏,据《清高宗实录》卷489:“乾隆二十年五月,以禄寺卿李因培提督江苏学政。”同书卷521:“乾隆二十一年九月,谕:‘各学政,已届期满,江苏学政李因培,……俱著仍留。’”同书卷597:“乾隆二十四年九月,谕:‘各省学政,现届期满。……浙江学政,著李因培调补。”是为李因培第一次提学江苏,法定时间是从乾隆二十年五月至乾隆二十四年九月。但是,又据同书卷608,至乾隆二十五年三月时候,户部尚有议覆江苏学政李因培疏记载,则李因培实际提学江苏学政当是至二十五年三月以后止。

李因培第二次提督江苏学政,据《清高宗实录》卷670:乾隆二十七年九月壬戌,谕曰:‘各省学政,现届差满。……江苏学政,著李因培调补。’”同书卷731:“乾隆三十年闰二月,谕:‘北巡抚员缺,著李因培补授。’”又据同书735:“乾隆三十年四月,湖北巡抚李因培奏湖北吏治废弛有二。”则李因培第二次提学江苏当是从乾隆二十七年至三十年四月止。

相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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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繋》、《滇诗略》、《云南通志》、《晋宁州志》、《李氏诗存》、《滇生卒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