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编辑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13号),制定本规定。 南省广播视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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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办公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影视文化城

行政级别:正厅级

现任领导:贺辉(局长)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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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贯彻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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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研究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二)宣传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和应急播报。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三)电视剧处。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四)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五)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六)媒体融合发展处。拟订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七)科技处。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八)安全传输保障处。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九)规划财务处。研究拟订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公共服务处。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以及电视剧境外演职人员的审核报批。

(十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承办播音系列、广电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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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机关行政编制7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暂保留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4名。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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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处级,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省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省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31日起施行。

市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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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广电局

1

长沙市广播电视局

2

衡阳市广播电视局

3

株洲市广播电视局

4

湘潭市广播电视局

5

邵阳市广播电视局

6

岳阳市广播电视局

7

常德市广播电视局

8

益阳市广播电视局

9

郴州市广播电视局

10

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局

11

娄底市广播电视局

12

怀化市广播电视局

13

湘西自治州广播电视局

*

永州市广播电视局

领导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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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贺辉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毛良才

分管文秘、行政后勤、规划发展、公共服务、出版管理、财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组组长 、局党组成员周爱国

主持省纪委驻省广播电视局纪检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强先

分管宣传管理、电影电视剧、印刷复制、出版物市场、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版权管理工作,兼任省“扫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国庆

分管传媒机构管理、数字出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和科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章宇

分管政策法规、新闻报刊、对外交流与合作、人事、机关党委和工青妇工作。

副巡视员:杨国兴

协助管理宣传管理、电影电视剧、印刷复制、出版物市场、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版权管理工作。

所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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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2021年4月,入围2020年度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拟扬优秀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