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区 编辑

军队一级组织

大军区是根据国家的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和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设置的军队一级组织,是战略区域内的最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一般以领导机关所在地、辖区、地理方位或序数命名。

战时负责领导和指挥本战略区和战略方向的一切武装力量。平时领导和指导本辖区内海陆空及火箭军合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领导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大军区是我军的最高一级的主兵种合成领导机关,在现行体制下,一般负责几个市区的省军区和若干陆军野战部队以及其他诸兵种力量。

为了军事深化改革2016起七大军区正式改革为五大战区,分别是东、西、南、北、中战区。改革需要二到三年。大军区从2016年21日正式结束使命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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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大军区

级别:军队一级组织

划分:国家的行政区域、地理位置等

设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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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立后,根据军事斗争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人民解放军的大军区进行了多次调整,大体上分为三个时期:建国初期的六大军区时期;1955年至1985年的十二大军区逐步调整为十大军区时期;1985年至2016年的七大军区时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共设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六大军区,与当时中央局和六大行政区的划分一致。这一体制仅实行了5年多。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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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

1955年2月11日,国务院和国防部根据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全国战略区的重新划分,决定将全国的六大军区,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和西南军区,改划为12个大军区。这12个大军区大部分是以所在区的大城市命名的,计有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武军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兰州军区、新疆军区、内蒙古军区、西藏军区。各军区于5月1日前按新的区划正式办公。1956年又增设福州军区。这样,全国共13个大军区。

1985年

1985年6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在裁军一百万的同时,决定将11个大军区合并为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成都、兰州七大军区。

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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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军区划分体制,适应了当前军队现代化和国防形势的要求,整合了源,提高了效率。每个军区都负责一个战略方向的作战任务,又能够互相支援,互相依托,能够应对当前复杂多的国防形势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