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编辑

南宋李焘创作的编年体史书

《续资治通鉴长编》是南宋李焘创作编年体史书,为中国古代私家著述中卷帙最大的断代编史。 原本九百八十卷,今存五百二十卷。

作者焘(1115年—1184年),字仁甫,四川眉州丹棱人,累迁州县官﹑实录院检讨官、修撰。李焘仿司著《治通鉴》体例,断自宋太祖赵匡胤建隆,迄於宋钦宗赵桓靖康,记北宋九朝一百六十八年事,定名《续资治通鉴长编》。近代治宋史对该书史料价值评价甚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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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续资治通鉴长编

作者:李焘

创作年代:南宋

类别:编年体史书

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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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述详赡,史料丰富,史料价值极高,为研究辽﹑宋﹑西夏等史的基本史籍之一。焘于正史﹑实录﹑政书之外,凡家录﹑野记,广徵博采,校其同异,订其疑误,考证详慎,多有依据。作者本著“宁失于繁,无失于略的原则,凡记载不同者,则两存是说,时附己见,以注文标出,与《通鉴考异》相类。搜集材料时,“作木厨十枚,每厨作抽替匣二十枚,每替以甲子志之。凡本年之事,有所闻,必归此匣,分日先後次第之,井然有条”。该书自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至淳熙四年(1177年),分四次上进。淳熙十年﹐重编定为九百八十卷,并上《举要》六十八卷,《修换事总目》十卷,《总目》五卷,总计一千零六十三卷,前後历时四十年。 这是一部杰出的记北宋九朝史事的编年体史书。

版本一

该书原有九百八十卷,因卷帙庞大,传写刊刻不易,自元以后,世鲜传本。至清代,传钞本仅剩一百零八卷。九百八十卷本,久已亡佚,今本系清编《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厘为五百二十卷,其中缺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四月至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七月至绍四年(1097年)三月,以及宋徽宗﹑宋钦宗两朝记事。1979年,中华书局开始分册出版《续资治通鉴长编》点校本,是以流行的清光绪浙江书局刻本为底本,用辽宁图书馆﹑北京图书馆藏本和文津阁本对校,改正了不少错讹。

版本二

南宋杨仲良曾取李氏书改编为纪事本末体,撰成《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一百五十卷。清人秦缃业、以周等即利用杨书,还原为编年体,以补李书《四库》辑本之佚文,其中杨书缺略者,旁采他书,加注于下。其余典籍所引《长编》原文或注语,亦均加采辑,纂成《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六十卷。此书起于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四月,止于钦宗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为研究北宋历史的重要资料。今有上海古籍出版社版,据清光绪九年(1883年)浙江书局刻本影印。

特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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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有两个显著的特点,首先是他在撰写这部书时,始经不渝地坚持司马光编《资治通鉴》的原则,就是“宁失于繁,勿失于略。”《续资治通鉴长编》的取材十分丰富,除宋代的实录、国史外,还大量采用经、史、子、集,笔记小说,家乘志状。南宋人陈傅良曾彰说:“本朝国书,有日历,有实录,有正史,有会要,有敕,有御集,又有百司专行指挥、典故之类,三朝以上又有宝训;而百家小说、私史与大夫行状志铭之类,不可胜纪。自李焘作《续通鉴》(即指《续资治通鉴长编》)起建隆、尽靖康二年,而一代元书萃年于此,可谓备矣。“清人谭麟也认为此书“上据国典,下采私记,参考异同,折衷一是,使北宋一代事实粲然明备,实为《通鉴》后不可不读之书。”正是由于李焘坚持了这个原则,才为后人保留了大量的宋代史料。

《续资治通鉴长编》的第二个显著特点是李焘继承和发展了“考异”的优良传统。司马光在著《资治通鉴》时,著有《通鉴考异》,在书中排列不同材料,说明自己取舍的原因。《续资治通鉴长编》也采用了这一考异的方法,“若旧本有误处,及有合添处,即当明著其误削去,气添处仍具述所据何书,考按无违,乃听修换,仍录出为考异;不然则从旧,更勿增改。”《续资治通鉴长编》注文多达一万二千余条,七十多万字。清人黄廷鉴以此评价很高,认为“其中分注考民划详引他书,而于神、哲之代尤多。

如《宋会要》、《政要》、历朝《实录》、《时政记》,王禹《建隆遗事》、蔡襄《直笔》、王拱辰《别录》、司马温公《日记》,王荆公《日记》、刘挚《日记》、吕大防《政目》、吕公著《掌记》、曾布《日录》、林希《野史》、五岩叟《朝》、欧靖《圣宋掇遗》、邵氏《辨证》诸书,及诸家传碑铭,皆无一存者。即幸有传书,如《东斋记事》、《涑水记闻》、《东轩笔录》、《湘山野录》、《壶清话》,《邵氏闻见录》、《笔谈》、《挥尘录》之类,往往传写讹脱,亦足据以是正。则此编非特足以考定宋、辽二史之阙讹,而有宋一代杂史、小说家不存之书,亦可赖以传其一、二,诚温公《通鉴》后不可不读之书也。”

李焘虽然在政治见解和史学观点上和司马光很接近,但对司马光的《涑水记闻》、《日记》等并不是照单全收,而是有所取舍、有所保留,特别是反映司马光政见且为宋神宗粉饰的《神宗实录》更是如此。相反,李焘对于王安石也能公正对待。虽然李焘“耻读王氏(安石)书”,反对王安石的政治主,但在《续资治通鉴长编》的正文和注文中也能不认私论害公议,公正、客观地评价王安石法期间的一些措施、事件和人物。例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四熙宁三年八月癸末对仓法的记述就体现了李焘的态度:“……曾布云,熙宁三年九月二十五河仓条贯。按此乃是八月二十七日立仓法,旧纪书癸末诏诸仓给受概量者,临时多寡,并缘为奸,刻军食十当三四,其增诸仓役人禄,立勾取重法,由是岁减运粮卒,坐法者五百余人,奸盗以故得不纵,后推及内外吏,吏始重仍法。新纪削去,削去其谀辞可也,如立仓法安可不书。”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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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对《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评价颇不一般。清人朱彝尊认为:“宋儒史学以文简为第一,盖自司马君实、欧阳永叔书成,犹有非之者,独文简(李焘)免于讥驳。”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续资治通鉴长编提要》则认为为此书“虽采摭浩博,或不免虚实并存,疑信未见,未必一一皆衷于至当。不但太宗斧声烛影之事于《湘山野录》考据未明,遂为千古之疑窦,即如景佑二年三月赐镇东军节推毛洵家帛一事,核以余靖所撰墓铭,殊不相符。为曾敏行《独杂志》所纠者,亦往往有之。”尽管如此,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作者仍认为它“广搜博录以待后之作者,其淹贯详赡,固读史者考证之林也。”

《续资治通鉴长编》因为篇幅太大,故成书时就没有全刻,而只是由秘书省按《续资治通鉴》的规格抄写了一部藏于皇家秘室。清乾隆年修《四库全书》时,四库馆臣从明朝《永乐大典》里录出《续资治通鉴长编》入《四库全书》,但《四库全书》录入的不是全本,缺徽、钦两朝事迹等。嘉庆二十四年(1819)张金吾用活字排印爱日精庐本。光绪七年(1881年)浙江巡抚谭钟麟命黄以周等以《四库全书》本《续资治通鉴长编》校爱日精庐本《续资治通鉴长编》,印成浙江书局本。中华书局出有由上海师范学院和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共同整理的标点本《续资治通鉴长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