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 编辑

国民政府委员

王世杰(1891—1981)湖北崇阳人, 字雪艇。留学英国法国,先后获伦敦大学经济博士学位、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1回国后,历任北京大学教授,武学校长,国民党政府法制局局长、教育部部长、外交部部长、中央研究院院士。1949年去台湾后,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公室秘书长、台行政管理机构政务委员、台湾“中央研究院 院长以及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基本信息

编辑

中文名:王世杰

别名:字雪艇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891年310日

逝世日期:1981年4月21日

毕业院校:法国巴黎大学

出生地:北崇阳

学位:博士

性别:男

人物生平

编辑

早年入天津北洋大学采矿冶金专业学习。

1911年武昌起义后, 返回武汉任都督府秘书。

1913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后转入巴黎大学攻读法律。为上海《时事丛报》和北京《晨报撰写特约通讯。并为《东方杂志》撰文, 宣传资产阶级法学观念

1920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回国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系主任、北大教务长等职。

1924年与周鲠生等,在北京创办《现代评论》杂志。同时联名提出“联自治”, 主中国实行联区分治, 自制宪法,实行民主,对反对当时北洋军阀专制起了一定作用。

1926年冬与周梗生到武汉,企图与武汉国民政府合作,未获信任。

1927年转赴南京,后任南京国民政府法制局局长,起草制定《反革命治罪法》、《劳争议处理法》等, 为维护国民党反动统治效力。同年12 月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

1928年被南京政府派往国外,任海牙公断院公断员。

1929年5 月担任武汉大学校长。

1932年上海一· 二八淞沪抗战开始时,主张依赖国际联盟解决问题,支持蒋介石的对日不抵抗政策。此后历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 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 兼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委员等职, 被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监察委员。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兼政治部指导委员。

1938年6月任国民参政会秘书长,12月加入新政学系。

1939年后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设计局秘书长、三青团中央监委会书记长等职,被选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

1943年随蒋介石到埃及,出席开罗会议。

1945年出席国民党六大,与潘公展等组成特种审查委员会, 起草《对中共问题的决议》,主张用政治方法解决中共问题。

1945 年秋任国民政府委员、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随宋子文苏联谈判。10月作为国民党代之一, 与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代表举行重庆谈判, 极力否认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人民军队的合法地位。

1946 年1 月参加政治协商会议,坚持国民党一党专政, 并对各民主党派进行分裂活动。他执行亲美英、反苏反共政策,积极支持蒋介石的卖国内战方针。曾任出席第二、三届联合国大会的首席代表。被选为南京中央研究院院士

1949 年逃到台湾。此后历任台湾国民党当局领导人办公室 “ 秘书长”, 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台行政管理机构政务委员,台湾“ 中央研究院院长”, 台湾“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资政” 等职。

1981年4月11日病死于台北。主要著作有《比较宪法》、《中国奴脾制度》等。

个人生活

编辑

儿子:王纪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