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编辑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经济专业是普通学校本科专业,属经济学类专业,基本修业限为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以理经济学为主,兼有应用经济学的属性,也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与实践性;旨在培养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有国际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经济学专人才。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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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经济学

外文名:Economics

专业代码:020101

专业层次:本科

学科门类:经济学

专业类别:经济学类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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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京师大学堂设立之初,就开设了经济类课程。

1912年,北京大学设立了中国最早的经济类科系——商学

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教育界开始探索经济类教育和研究的“中国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济学专业教育主要学习苏联,按照苏联模式设置专业和课程体系。经济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被确定为培养具有一定克思列宁主思想水平和一定经济理论与专业知识的经济专门人才。

1966年后,经济学专业教育完全停滞,直到改革开放后,经济学专业得到了恢复和扩展。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经济类专业分为经济学和管理学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其中经济学专业属于经济学门类。

在教育部2012年、202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经济类专业的学科门类为经济学,专业代码为020101,为经济学类专业。

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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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熟悉中国经济运行与改革实践,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经济学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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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为4年,可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修满学分且完成全部培养方案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毕业,但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未修满学分和未完成培养方案的,可以延后毕业。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 知识要求

    (1)工具性知识

    1、熟练掌握1门外语,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第一外语非英语的,如开设第二外语,应尽量开设英语。

    2、具有比较完善的数学知识和良好的数学基础,能够运用数学方法理解和分析经济问题。

    3、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模型设计、研究分析和论文写作

    (2)专业知识

    1、牢固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掌握经济运行规律和经济指标的内在联系。

    2、理解经济学理论的内涵、发展演进、学派差异及争论重点。

    3、熟悉经济学理论运用的市场环境、政策依据和政策效果。

    4、了解经济学理论发展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

    (3)其他相关领域知识

    经济学类专业人才所从事的理论研究与实际业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综合性,需要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因此,根据具体专业属性还须熟悉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如人文学科、管理学、法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 能力要求

    (1)具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达能力。

    (2)具有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不断接受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的能力。

    (3)具有将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利用创造性思维开展科学研究和创业就业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 素质要求

    (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职业素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持续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

    (3)具有完整的知识结构和良好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

    (4)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 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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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框架

    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理论教学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任意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验和实训(含就业指导)、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含创新创业实践)和毕业论文。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在注重知识性的同时应强化创新教育。应将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内容或课程融入课程体系。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培养方案总学分应控制在150学分左右,其中理论教学课程为125 学分左右,实践教学课程为25学分左右。在理论教学课程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16学分左右,通识课程30学分左右,专业基础课程25学分左右,专业课程39学分左右(其中专业必修课程21学分左右,专业选修课程18学分左右),任意选修课程15学分左右。在实践教学课程中,原则上专业实验和实训(含就业指导)12学分左右,专业实习4学分左右,社会实践(含创新创业实践)5学分左右,毕业论文4学分左右。高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实践教学中的学分安排做适当调整,但实践教学各项学分之和应保持在25学分左右,约为总学分的15%。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指定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均为必修;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增开的其他各类课程可以为必修,也可以为选修。

    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在折算后满足上述学分要求。课堂教学按照16~18学时(每学时50分)折算1学分,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按照1周折算1学分,毕业论文折算4学分。

    理论课程

  •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应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规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为16学分,应至少开设以下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

  • 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包括大学语文与写作、外语、数学、计算机操作与数据库应用、创新创业教育、体育,以及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开设的人文学科、管理、法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课程。通识课程为30学分左右,其中外语类课程8学分左右,数学类课程9学分左右。

    通识课程应至少开设以下课程:大学语文与写作、外语、数学分析(或微积分)、高等代数(或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操作与数据库应用、创新创业教育、体育、国防教育(军事训练)。

  • 专业课程

    (1)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25学分左右。专业基础课程应至少开设以下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统计学和会计学。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可增开其他专业基础课程。

    (2)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21学分左右。专业必修课程采取“4+4+X" 模式,第一个“4" 是指既是专业基础课又是专业必修课的4门课程;第二个“4” 是指必须开设的4门专业必修课,“X”是指学校根据培养目标选开的进入专业必修课的课程。既是专业基础课又是专业必修课的课程,可适当增加学时、学分,学分统计在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必修课程中,但不重复统计。

    专业选修课程18学分左右,且应当与专业必修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和延续关系。学校可根据培养目标提供备选课程供学生选择。鼓励将内容相关或相近的课程组成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但学生不能只在一个模块中选课,应在多个模块中选够选修课程。

  • 任意选修课程

    任意选修课程15学分左右。任意选修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特长。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为学生提供备选课程。

    鼓励开设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课程供学生选择。提倡高校间课程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网络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课程资源。探索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定和学分认定制度。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验性质的课堂教学,如专业实训(含就业指导)、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含创新创业实践)等。

  • 专业实验和实训(含就业指导)

    应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基地,开设独立的实验、实训课程或环节。教师应全程跟踪和指导学生的实验、实训活动。同时,在课堂实践教学中,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

  • 专业实习

    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就业需要,充分利用专业实习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有组织的专业实习。允许学生自行联系适合单位进行专业实习,但应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实习质量。专业实习建议安排在第三学年及以后,可一次或多次进行,累计4周左右。实习过程应有完整的记录,实习后学生应完成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报告

  • 社会实践(含创新创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创新创业实践、勤工助学、公益活动和生产劳动等,累计5周左右。社会实践应根据培养目标进行组织,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丰富学生的创业体验,培养创新精神。

  •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应体现经济学类专业鲜明的理论色彩,并兼有应用性和实践性,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以学术论文为主。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形式的毕业论文在准确性的基础上,应有一定深度的理论分析。学生应在本专业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知识储备、兴趣和特长,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并撰写。毕业论文在内容上应体现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熟练运用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能力、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和归纳总结的能力。毕业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本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专业实务部门经验丰富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在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6000字。

  • 教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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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队伍

  • 教师规模与结构

    (1)专业教师数量应能满足教学需要。各专业应配备不少于10名的专任教师,每门专业课程应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

    (2)专业教师队伍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应合理。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生师比不高于18:1。

  • 教师专业背景与水平要求

    (1)专任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教育或研究背景,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应进行岗前培训,实践性强的课程的专任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

    (2)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和职业操守;了解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规律,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宽广的国际视野,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与知识更新能力,并能将科研成果和更新的知识转化为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注重参加教学团队建设。

    设备资源

  • 信息资源

    具备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经济学类专业纸质和子图书、期刊等资源,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和网络视频课程,每年定期更新教学信息资源。原则上要求专业图书(包括纸质、电子)生均拥有量不少于100册,每年生均增加不少于4册。可建设专门的教学信息资源平台或若干门在线国内外高校开放课程等资源。

  • 教学设施

    配备足够数量和功能齐全的教学设施。教学设施包括教室、阅览室、专业实验室、实习基地和教师工作室等。

    教室数量能满足教学和学生自习的需要,阅览室应保证足够座位和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为学生设置专门的课外讨论室。

    专业实验室应功能齐全、设备先进。计算机台数至少可满足1个自然班实验教学需求,教学软件和数据库资源充足。实验室要建立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正常运行。

    学校应与相关实务部门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并使之成为学校与有关实务部门长期合作和交流的有效平台。实习基地的数量和规模能够保证每届学生集体实习比例不低于10%。

    为专任教师提供固定的办公地点和配套设施。

  • 教学经费

    切实保障专业教学经费投入。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向教学一线倾斜, 不得用于非教学用途。教学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教学经费的增长应与学费收入增长保持同步。

    质量保障

  • 组织保障

    学校应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在专业建设中应充分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加强教学组织和管理,切实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完善教研室(课程组)、系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坚持集体教学研讨,健全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学校应加强专业建设指导和教学质量督查,积极开展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工作。鼓励小班(50 人以下)教学,严格控制大班(100人以上)教学。

  • 制度保障

    (1)建立和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排课与调课、教材选用、成绩考核、试卷与论文等教学管理及文档管理的各项制度。

    (2)建立和完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与惩制度,明确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并将其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为教师水平提高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保障。

    (3)建立和完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学生评教、同行互评和社会评学等多元评价体系。

    (4)建立和完善学生守则、课堂规范、课外实践等学生管理制度。

  • 质量监控

    学校应建立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专业建设实时的教学质量状态信息库,定期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建立健全毕业论文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应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人衡量办学水平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鼓励引人第三方评估,确保对教学质量形成全过程有效监控。

  • 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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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人才培养模式

    该模式概括为两类招生模式、两大方向模块和两种教学语言。两类招生模式,即分别按照“三位一体”经济学专业招生和按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经济学类招生。两大方向模块,是指专门设计了注重加强数理分析能力的较“顶天”学术型的数理经济学模块和注重体现市区域特色的较“立地”应用型的经济学模块,并尽可能科学合理地设置了相应的课程体系。两种教学语言,即部分主干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实施中文和双语或全英文两种教学语言的分层教学模式,以给学生更多的选课权,满足不同学生对教学语言的要求。

    代表学校:宁波大学

  • “2+4”人才培养模式

    该模式中的“2”即将人才培养定位于两个方向,考研深造型和双证就业型。“4” 即素质、能力、方法和氛围。 素质和能力是经济学人才培养的核心,通过方法和手段,营造开放、宽松、公平、竞争的氛围。

    代表学校:新疆财经大学

  • “知—行—思”人才培养模式

    “知”即是知道,晓得,是主体对事物有所了解、认识或认知;“行”即为行动,是主体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活动;“思”即是思索,考虑,是对某一个或多个对象进行分析、综合、推理、判断等的思维活动,知、行、思三的有机统一才是一个完整的学习过程。该模式具体内涵为:

    (1)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在教学过程中,倡导启发式、探索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其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爱好,使学生从“要我学”转到“我要学”。

    (2)注重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充分利用课外时间,积极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激发学生的科研热情,培养其参与社会实践的主动性,变学生“学书本”到“要实践”,使其从理论和实践的互动中获得真知。

    (3)注重教师与学生的良好互动。教师和学生形成“知—行—思”的学习共同体,互相促进,教学相长。

    代表学校:河北大学

  • 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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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方向

    经济学本科专业相关的考研方向为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

    就业方向

    主要有政府机关、科研高教机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各类工商企业、中外咨询机构等。

    开设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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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院校名录

    北京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物资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体育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天津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

    南开大学

    上海

    复旦大学

    上海纽约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电力大学

    上海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重庆

    重庆三峡学院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西南大学

    重庆大学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重庆财经学

    河北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燕山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地质大学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河北科技学院

    河南

    郑州大学

    许昌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

    郑州轻工业学院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大学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商丘学院

    信阳学院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郑州科技学院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河科技学院

    山东

    山东青年政治学

    济宁学院

    菏泽学院

    山东体育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海洋大学

    鲁东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济南大学

    理工大学

    聊城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大学

    青岛滨海学院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工业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长治学院

    安徽

    安徽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合肥学院

    铜陵学院

    阜阳师范大学

    合肥师范学院

    安徽建筑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三联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

    江西

    学院

    井冈山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南昌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江苏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南京审计大学

    徐州工程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浙江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海洋大学

    嘉兴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嘉兴南湖学院

    温州肯恩大学

    宁波诺丁大学

    湖北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北科技学院

    湖北工程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

    长江大学

    湖北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武汉体育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

    湖南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

    衡阳师范学院

    湖南工程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

    南华大学

    吉首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广东

    华南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中山大学

    广州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深圳大学

    广州体育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金融学院

    韩山师范学院

    广东药科大学

    广东培正学院

    广州新华学院

    广州南方学院

    广西

    广西财经学院

    林师范学院

    广西科技大学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云南

    云南大学

    西南林业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大理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

    曲靖师范学院

    河学院

    云南工商学院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贵阳学院

    凯里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

    四川

    西华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

    西南石油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文理学院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安财经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延安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

    陕西理工大学

    渭南师范学院

    西安邮电大学

    青海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大学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宁夏

    北方民族大学

    宁夏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金融学院

    牡丹江师范学院

    黑龙江科技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财经学院

    吉林

    吉林大学

    吉林工商学院

    长春大学

    长春财经学院

    吉林外国语大学

    长春华学院

    辽宁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民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渤海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辽宁大学

    东北大学

    沈阳大学

    辽宁财贸学院

    西藏

    西藏大学

    新疆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海南

    海南师范大学

    海口经济学院

    福建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江夏学院

    闽南师范大学

    泉州师范学院

    集美大学

    华侨大学

    福州理工学院

    闽南理工学院

    仰恩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河西学院

    兰州城市学院

    兰州财经大学

    陇东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农业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资料来源:中国高校之;摘录时间:2020年3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