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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县旧称、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山阳县是江苏淮安县的旧称,现江苏淮安市淮安区,在民国以前称山阳县。为唐代楚州与明代淮安府治所。民国三(1914年),因与陕西山阳同名,改山阳县为淮安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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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山阳县

现今地址:淮安市淮安区

改名时间:民国三年(1914年)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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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是江苏淮安县的旧称,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在民国以前称山阳县。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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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义熙七年(411年),广陵、临淮2郡改为临淮、广陵、山阳5郡,山阳郡治所在山阳县。时射阳与山阳并存,分属临淮、山阳2郡。公元583年,隋文帝杨坚在该地区设立楚州,治淮阴。

公元621年,也即唐朝建立后,设立东楚州,治山阳县。公元624年,东楚州改称楚州,仍治山阳县。宋初,山阳县东南境至射阳,与宝应盐城分湖为界;西南至石鳖山;县西界与淮阴县犬牙交错。公元1283年,也即元朝建立后,并淮安、淮阴、新城3县入山阳,山阳县地域兼及数县。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山阳县作为附郭县,北滨淮河,西及家堰,东南跨射阳湖,东北逻、庙湾镇、羊寨子,与元朝时期基本一致。明朝时期,朱元璋设立淮安府,治山阳。

民国三年(1914年)山阳县改称淮安县,今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一带属之。民国《淮安县志稿》云:民国三年(1914年),“内务部改订各省重复县名,本县即称淮安县。同年举行“验契”。淮安县政协文史料研究委员会编印的《淮安文史资料》第一辑云:“民国三年部,与陕西山阳同名,改山阳县为淮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