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 编辑

古希腊哲学家

苏格拉底希腊语:Σωκράτης;英语:Socrates;德语:Sokrates)(公元前469,一说公元前470年~公元前399年),是希腊(典)哲学的创始人之一。

苏格拉底在后来的古代和近代对哲学家产生了强烈的影响。苏格拉底对艺术文学和大众文化的描述使他成为西方哲学传统中最广为人知的人物之一。

在苏格拉底70岁时,被雅典法庭以“不神名信仰新神”“蛊惑青年”罪名审判,最终选择喝下毒酒而死。

在苏格拉底死后14年(公元前385年),雅典法庭重审了苏格拉底案,改判苏格拉底无罪,并判处当时诬告苏格拉底的美勒拖死刑,吕和阿尼图斯人被判处流放。并且石匠还刻画了苏格拉底的头像,来纪念此事。

目录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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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苏格拉底

外文名:希腊语:Σωκράτης

别名:Socrates

国籍:古希腊雅典

民族:古希腊

出生日期:公元前469年,一说公元前470年

逝世日期:公元前399年

主要成就西方哲学的奠基;古希腊三之一

出生地:雅典

信仰:理性

作品:《克堤拉斯篇》《泰阿泰德篇》《智士篇》《政治家篇》

英译名:Socrates

著名思想:苏格拉底教学法、苏格拉底反诘法

:美德即知识、认识你自己

享年:70岁

死因:自己在众位弟子面前饮鸩而死。

性别: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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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

苏格拉底出生于希腊雅典一个普通公民家庭。其父索佛洛尼斯科斯 (Sophroniscus)是雕刻匠,母亲费纳瑞特 (Phaenarete)是助产妇。一家靠着微薄的津贴,勉强度日。

青年

苏格拉底曾跟父亲学过雕刻手艺。后来他熟读荷及其他著名诗人的作品,靠自学成了一名很有学问的人。他以传授知识为生,30多岁时做了一名不取报酬也不设馆的教师

苏格拉底把自己看作神赐给雅典人的一个礼物、一个使者,任务就是整天到处找人谈话,讨论问题,探求对人最有用的真理和智慧。因此他的一生大部分是在室外度过的,喜欢在市场、运动场、头等公众场合与各方面的人谈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什么是虔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美德?什么是勇气?什么是真理?以及你的工作是什么?你有什么知识和技能?你是不是政治家?如果是,关于统治你学会了什么?你是不是教师?在教育无知的人之前你怎样征服自己的无知?等等。

贯穿这些讨论的主题就是引导人们认识:在这些对于人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其实人是非常无知的,因此人们需要通过批判的研讨去寻求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和善,达到改造灵魂和拯救城邦的目的。

苏格拉底说:“我的母亲是个助产婆,我要追随她的脚步,我是个精神上的助产士,帮助别人产生他们自己的思想。”他还把自己比作一只牛虻,是神赐给雅典的礼物。神把他赐给雅典的目的,是要用这只牛虻来刺激这个国家,因为雅典好像一匹骏马,但由于肥大懒惰得迟钝昏睡了,所以很需要有一只牛虻紧紧地叮着它,随时随地责备它、劝说它,使它能从昏睡中惊而焕发出精神。

苏格拉底把批评雅典看作神给他的神使命,这种使命感和由此而来的思考探索,便成为他生活与哲学实践的宗旨。他知道自己这样做会使许多人十分恼怒,要踩死这只牛虻,但神给自己的使命不可违,故冒死不辞。在此意义上,他自称是针砭时弊的神圣牛虻。

中年

40岁左右,他成了雅典的远近闻名的人物。他在雅典和当时的许多智者辩论哲学问题,主要是关于伦理道德以及教育政治方面的问题,被认为是当时最有智慧的人。

他提倡人们认识做人的道理,过有道德的生活。他把哲学定义为“爱智慧”,他的一个重要观点是:自己知道自己无知。许多有钱人家和穷人家的子弟常常聚集在他周围,向他教,苏格拉底却常说:“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他结论说:“只有神才是智慧的,他的答复是要指明人的智慧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或者全无价值的,神并不是在说苏格拉底,他仅仅是用我的名字作为说明,像是在说,人们啊,惟有像苏格拉底那样知道自己的智慧实际上是毫无价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他以自己的无知而自豪,并认为人人都应承认自己的无知。

作为公民,他曾三次参军作战,当过重装步兵,在战争中表现得顽强勇敢,并不止一次在战斗中救助受了伤的士兵。此外,他还曾在雅典公民大会中担任过陪审官。

遇难

The Death of Socrates(苏格拉底之死)The Death of Socrates(苏格拉底之死)

古希腊最卓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对西方哲学发展起到深远的影响。苏格拉底一生不断探索真理,因为善于辞,常常把那些自认为知识渊博的浅薄之辈驳得目瞪口呆,因此他在广大青年中享有很威望,可不幸于公元前399年被民主派族以煽动青年、污辱雅典神的罪名当众受审,处以死刑。

根据当时雅典法律规定,处死犯人的方法是赐以毒酒一杯,但在处死前关押的一个中,法庭允许犯人的亲友探监。当时便有许多青年人天天去监狱探望苏格拉底,其中有位名叫克里同的青年问苏格拉底有无什么遗言时,苏格拉底回答说:“我别无它求,只有我平时对你们说过的那些话,请你们要牢记在心。你们务必保持节操,如果你们不按我说的那样去生活,那么不论你们现在对我许下多少诺言,也无法告慰我的亡灵。”说完他便起身去洗浴了。

公元前399年6月的一个傍晚,在苏格拉底即将处死的那天晚上,只见他衣衫褴褛,散发赤足,而面容却镇定自若。他把自己的妻子和儿打发开,而去同他的学生斐多、西亚斯、西帕斯、克里同等谈论灵魂永生的问题。不久,狱卒走了进来,说:“每当我传令要犯人服毒酒时,他们都怨恨诅咒我,但我必须执行上级命令。你是这里许多犯人中最高尚的人,所以我想你决不会恨我,而只会去怨恨那些要处死你的人,我现在受命执行命令,愿你少受些痛苦。别了,我的朋友。”说完泪流满面,离开了牢房。苏格拉底望着狱卒的背影说:“别了,朋友,我将按你说的去做。”然后他又掉转头来,和蔼地对那些青年说:“真是个好人,自我入狱以来,他天天来看望我,有时还跟我谈话,态度亲切。现在他又为我流泪,多善良的人呀!克里同,你过来,如果毒酒已准备好,就马上叫人去取来,否则请快点去调配。”克里同回答说:“据说有的犯人听到要处决了,总千方百计拖延时间,为的是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晚餐。请你别心急,还有时间呢!”这时苏格拉底说:“诚然你说得对,那些人这样做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延迟服毒酒就获得了某些东西;但对我来说,推迟服毒酒时间并不能获得什么,相反,那样吝惜生命而获得一顿美餐的行为在我看来应当受到鄙视,去拿酒来吧。请尊重我的要求。”

到了这个时候,克里同只好用目暗示在旁等候吩咐的小童,那个小孩就走到外面去了。一会儿,这个孩子又走了回来,并且领着一个人进来。这个进来的人手里捧着一只杯子,里面盛的就是鸩,即毒药。于是,随时都可饮鸩就刑了。苏格拉底对这个手里捧着毒药杯的人问道:“请你告诉我,我该怎样做才行?”

那个人说:“你喝下这杯毒药以后,只要不停地在这里走,如果感到两脚逐渐沉重起来,而且越来越重,于是你就躺下来。这就表明毒药已经生效了。”苏格拉底镇定自若,面不改色,他把装有毒酒的杯子举到胸口,平静地说:“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将死,他们活下来,是的选择好,只有天知道。”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在场的人无不为将失去这样一位好友而悲泣。苏格拉底见状大为不悦,他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呢?我为了避免这种场面才打发走家里的人,常言道: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请大家坚强点!”苏格拉底接着在室内踱了一会儿,说自己两腿发麻,便躺了下来。送酒的人走过来摸了摸他的身体,觉得已没有热气。他的最后遗言是:“克里同,我欠了阿斯克勒庇俄斯(即药神)一只鸡(意即要克里同代他祭奠药神),记得替我还上这笔债。” 说完,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合上了眼,安静地离开了人世。

苏格拉底的哲学是同他的生活实践融为一体的,而他个人的命运同雅典的命运是不可分的。他为了祖国追求善的理想,而他的祖国则用死刑酬答了他的贡献,成全了他的哲学。苏格拉底没有丝毫的激愤、畏惧或是悲哀,而是依旧用他智慧的语调诚挚地奉劝一切。他明白他是神的使者,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他还有他生命未完成的部分,而死恰恰能给他一个完美的结局。

在古希腊,法律被视做城邦安全的基础,具有女神般的尊严,可以说是城邦真正的保护神。在此神灵的保护下,古希腊的城邦按法律治理,任何人的地位都不得高于法律。苏格拉底认为城邦的法律是公民们一致制定的协议,应该坚定不移地去执行,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使人民同心协力,使城邦强大无比,严守法律是人民幸福、城邦强大的根本保证,他的价值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

苏格拉底还认为,法律同城邦一样,都来源于神,是神定的原则。法律最初体现为自然法,自然法也就是自然规律,它纯粹是一种神的意志或神有意的安排。后来城邦颁布的法律称为人定法。虽然人定法不像自然法那样具有普遍性,而具有易变性,但是,由于人定法来源于自然法,人们接受和服从人定法的指导就意味着人们接受和服从自然法的约束,也就是服从神的意志。一个城邦的理想状态必须是人人从内心守法的状态,这既是苏格拉底一生的理想和信仰,也是他最后慷慨以身殉法的内在动力。

苏格拉底在被自己同胞不公正地判处死刑之时仍大谈“遵道德、重公义、法律至宝、法制为贵”,认为人生价值莫过于此,真算得上自由精神洋溢了。苏格拉底是位英雄,他意识到道德理想的力量,并自觉、自愿去实现它,即使为此献出自己的生命。他的死是个悲剧,悲剧在于冲突双方都有存在的理由,又不可调和。于是苏格拉底用自己的身躯托负起这个伟大的冲突,托负起自由人格的责任与使命。对苏格拉底而言,他的事业就是他的精神,自觉,自愿,自律从而自由的精神,通过他得到了光大。

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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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同

和苏格拉底同年生,是同一区及同一族的人,是总角之交,又是多年的朋友,有时也去广场听苏格拉底讲学,与苏格拉底间也是“师友间”的“风义”。作为雅典的巨富,他在苏格拉底受审时及苏氏投入狱中后不止一次表示愿意出重金为苏格拉底免除一死。但是苏格拉底执意不领情,舍身取义,为维护雅典民主制度所制定的法律献身、殉道。苏格拉底认为交纳赎金以求免于一死,实际上是承认自己有罪,这是苟且偷生。而不承认有罪,甘愿接受法律的裁决,虽然被处死了,但大义凛然,作为哲人,是最崇高的殉道表现。

苏格拉底对他说:“在没有找到别的好办法之前,我不能照你所说的那样去做,我不能听从你的劝告,请原谅我。”随即,苏格拉底甚至说:“就算那些人要使用比现在更加残酷的手段,如监禁、没收财产、杀戮等,我也不愿意逃走。”

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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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为了吃饭而生存,还是为了生存而吃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