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编辑

浙江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浙江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组成部,为正厅级,挂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浙江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与其合署办公。浙江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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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外文名:ForeignAffairsOfficeofZhejiangProvincialPeople'sGovernment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台山路25号

行政级别:正厅级

隶属:浙江省人民政府

主任:顾建新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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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全省经济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研究起草外事、港澳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归口管理全省外事、港澳工作。

(三)负责管理、协调和接待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浙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事务。

(四)负责承担我省与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业务联系,归口管理其在浙活动。协调处理境外浙江籍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涉外案(事)件。

(五)负责协调全省与外国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

(六)归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和邀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工作。管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证照和代办外国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负责领事认证工作。

(七)负责本省与港澳特区政府之间的交往事宜。负责本省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港澳特区政府重要代团。负责与港澳特区政府驻浙机构的联络事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浙江与港澳在经济、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八)归口管理全省社会组织对外友好工作。

(九)办理省内外国记者和港澳记事务。

(十)负责全省外事和港澳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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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督查等工作。

秘书

负责处理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礼宾协调处(翻译室)

协调省级领导出席重要外事港澳活动和出访事宜。指导外事礼宾礼仪相关工作。承担翻译相关工作。

美洲大洋洲处

负责美洲大洋洲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相关交流合作,承担友好城市工作和驻华使领馆的业务联系。

欧洲

负责欧洲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相关交流合作,承担友好城市工作和驻华使领馆的业务联系。

亚洲非洲处

负责亚洲非洲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相关交流合作,承担友好城市工作和驻华使领馆的业务联系。

港澳处

承担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以及港澳特区政府驻浙机构的联络工作。推动浙江与香港、澳门的交流与合作。

出国管理处

承担全省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和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因公护照、签证管理工作。承担领事认证工作。

领事处

归口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在浙活动。协调全省参加各国驻华使领馆举办的活动。负责或协助处理突发性涉外案(事)件。协调处理浙江籍在境外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

经济与新闻处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等工作。办理省内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事务。负责编辑《浙江外事鉴》及外事宣传品。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

负责与外国重要民间团体、知名人士的交流合作。指导各市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对外友好交流工作。承担全省友好城市有关工作。推动指导全省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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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花家山庄

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浙江省外事发展促进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

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

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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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行政编制4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名。

省友协办公室事业编制15名,其中:省友协专职副会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现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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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顾建新

一级巡视员:彭 波

副主任: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