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民 编辑

清末民初政治家、外交家,林徽因生父

林长民(1876—1925年1124日),字宗孟,幼名则泽,福建闽侯(今福州)人,自称苣苳、苣苳子、又号桂林一枝室主,晚年号双栝庐主人。清末民初政治家、外交家教育家书法家

林长民为中国宪政派,属于“研究系,先后参加统一党、共和党、进步党,历任徐世昌国务院参议、汪大燮内阁司法总长、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委员兼事务主任。

1901年,林长民与林纾魏易主编《译林》月刊。两年后译《西方东侵史》。1906年赴日本留学,旋回国,入杭州东文学校学习,毕业后再赴日本早稻田大学,专攻政法专业,在日留学时曾获学士学位。

宣统元年(1909年)回国,任福建官立法政学堂教务长兼咨议局书记长。1920年,与梁启超等倡组讲学。民国一十四年(1925年),林长民充系将领郭松龄幕僚,参与讨伐张作霖的战事,被流弹击中身亡。著有《铁路统一问题》《敬告日本人》。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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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林长民

别名:宗孟、则泽

国籍:中国

民族

出生日期:1876年

逝世日期:1925年11月24日

毕业院校:日本早稻田大学

主要成就:参与草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出生地:福建福州

信仰:三民主

性别:男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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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民祖居南后衣锦坊,后住塔巷。

绪二十五年(1899年),林长民中秀才,后入杭州东文学堂,攻读日语英语

光绪十七年(1901年),林长民与林纾、魏易等主编《译林》月刊。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读政治和法律,曾任留日福建同乡会会长。

清宣统元年(1909年),林长民毕业回国,任福建谘议局书记、法政学堂教习及教务长,因致力于“法治”和“人权”的宣传,被学堂的监督郑光辞退。林长民于是创办了福建私立法政学堂,任监督。

宣统三年(1911年),林长民代福建省参加南京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民国元年(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林长民任参事、法典委员,并被推为福建省代表,参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先后组织统一党、共和党,被选为第一届众议院议员,任众议院秘书长兼宪法起草委员。

民国三年(1914年),林长民任政事堂参议、参政院代理秘书长

民国四年(1915年)起,林长民历任国务院参议、法制局局长、司法总长、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委员兼事务主任等,主“依法治国”,因不能力行,“辞”了司法总长的职务。林长民戏之曰“三月司寇”,刻了一枚闲章。

民国八年(1919年),林长民任徐世昌总统顾问,极力反对段祺瑞内阁的亲日外交,主张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揭露丧权辱国的外交政策,引发轰轰烈烈的“五四”爱国运动。“五四”运动后,林长民被推为出席世界国联总会的中国首席代表。

民国十三年(1924年),林长民回福建任福建大学校长,又任全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长。

民国十四年(1925年),林长民参加反对张作霖的战争,不幸中流弹身亡。这时他的林徽因还在留学。友人梁启超为林长民办了丧事。

人物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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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军阀张镇为逃避治罪,以十万巨款贿赂时任司法总长的林长民,希望能得到特赦。林长民断然拒绝,并由此拒绝一切说客,摘下乌纱,挂冠扬长而去。事后,林长民治了一枚闲章,曰“三月司寇”,意为当了三个月的司法长官。他为人书件,每次都欣然盖上此印章。

1923年,林长民因拒收曹锟贿选总统的五千元一张选票,由此得罪贿选成功的曹锟,不得不避祸天津。林长民因生活困难只靠卖字度日。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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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民主要亲属

血亲

祖父:林彦起,清末举人

父亲林孝恂,字伯颖,清末翰林,历官孝丰、仁和、石诸州县。

大女儿:林徽因,为建筑学大师,在诗歌戏剧散文方面颇有造诣

堂弟:林觉民为“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著有《与妻书》。

姻亲

女婿:梁思成,梁启超之子。

表格: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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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白水:“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梁启超:天所废,孰能兴,十年补葺艰难,直愚公移山而已;均是死,容何择,一朝感激义气,竟舍身饲为之。

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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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民文章书法皆佳。著有《铁路统一问题》。所藏“双栝庐”图书,赠予乌山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