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的雪 编辑

海明威创作的中篇小说

《乞力扎罗的雪》是美国作家海明威创作的一部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一个作家哈里去非洲狩猎,途中汽车抛锚,皮肤被刺划破,染上坏疽病。他和他的情人待一架飞机来把他送到医院治疗。

小说围绕“死亡和“即将死亡”来写,但根本的主题是哈里回到过去,从过去走到现在的历程回顾。哈里热爱这个世界。他有很多经历。跟不同女人的经历,以及自己所从事的不同职业的经历,他都想写下来但却没来得及写。他最终没有能达到心中的目标。死前,他悔恨至极。故事的结尾,他死于一个梦境:他乘着飞机,向非洲最峰——乞力马扎罗的山顶飞去。

就小说内涵而言,这是一篇讨论“死亡”的作品现出作者客观对待死亡的态度和对死亡由恐惧到平静的心理历程,因而也充分体现出海明威赖以成名的“压力下的风度”。整篇小说由人物对话建构而成,风格简约到了极致。

基本信息

编辑

作品名称:乞力马扎罗的雪

外文名:TheSnowsOfKilimanjaro

作品别名:乞力马扎罗山的雪

:【美】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文学体裁中篇小说

首版时间:1936年

字数:17千

ISBN:9787201105222

开本:32开

出版:天津人民出版社

页数:224

内容简介

编辑

哈里在打猎时腿部划伤了,且伤势很重。他在等待一架飞机接他去内罗毕医院治疗。在等待中,他对自己的过去开始了回忆和反

哈里本是一个正直的青,他受当局的宣传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来发觉这不是保卫世界和平的战争,所以他当了逃兵,住在巴黎。他曾有过美好的爱情和很好的写作成果,但残酷的现实社会让他走上了一条精神上自我毁灭路。他整日碌碌无为,放荡不羁。为了金钱,他可以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与妻子都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他看中的是妻子海伦的富有,而海伦则看上他是名作家,以填充自己空虚的精神生活。哈里过了一段寄生式的生活后,他再写不出东西来了。这次到非洲狩猎,他希望自己重新振作精神,坚定自己写作的意志。而此刻的哈里,腿部伤口恶化,他焦急地等待救援。

哈里对死亡始终有好奇心,当死亡真正临近了,他的好奇心却消云散。他想写自己与人的经历,想写自己职业的经历,还想写许多东西。可这些没来得及写,死亡就不可抗拒地来了。他悔恨至极,抗拒着精神与肉体一起死去。死神压迫他的胸口无法呼吸,他幻觉中的飞机来了,他感觉自己被抬上飞机,向非洲最高山峰乞力马扎罗飞去。整个山峰展现在他的面前,世界宽广无垠。他死了。

创作背景

编辑

海明威缘何如此偏爱对死亡的描写?这与他的传奇般的生活遭遇和独特的遇险经历是密不可分的。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身心受到创伤,忧郁、恐惧如梦魇般纠缠着他。西班牙内战爆发,他以记者身份奔赴前线,目睹了西班牙内战中的生生死死,使他再次受到创伤,悲哀和死亡再次笼罩了他的心灵。他乘飞机时曾经遭遇飞机坠毁(但幸免于难)。海明威屡遭劫难,虽然总大难不死,但死亡的阴影始终笼罩在他的心头。传奇般的经历,独特而又复杂的遭遇,强化了海明威对生命的理解,后来的沉重病痛丰富了他对死亡的想象,使他对死亡有着神经质的敏感和宗教式的神秘感。

人物介绍

编辑

哈里

像其他爱国青年一样,哈里曾志愿参战,奔赴意奥前线,为国浴血奋战过;他曾经是个正直的青年,有过美好的理想和爱情;他也曾颇有写作才华,但最终却因迷恋金钱追求享受而过上了自甘堕落的放荡生活,并因此放弃了自己的写作才能。 但海明威没有把笔墨停留在对哈里堕落的描写上,他写哈里的堕落,也写了哈里的企图自新。 小说开始时,哈里来到了非洲,为的就是要从头开始:他曾想这样他就能重新训练,这样或许他就能够把他心灵上的脂肪去掉,像一个拳击手,为了消耗体内的脂肪,到山里去干活和训练一样。但是,一切已为时过晚,在 狩 猎 中,一根荆棘刺破了哈里的膝盖,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伤口已感染并转为坏疽。死亡已触手可及,指时可待。死亡成了哈里最终的也是必然的命运归宿。

战争带给哈里的精神上无尽的创伤,战争击垮了了他的人生准则,他得庸碌无为,为贪图安逸而出卖自己并毁掉自己的才能。哈里愤恨自己现在的处境,抱怨自己毁掉一切,懊悔自己虚度人生。他有许多东西要写:战争、爱情、旅行等可以有几十个有趣的故事。当哈里痛苦地反思人生,内心对死亡的厌倦、愤怒以及恐惧逐渐变得坦然,进而达到超脱时,这时哈里对海伦谈起对死神的感觉:你千万别相信死亡是镰刀和骷髅,它很可能是两个从从容容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是一只儿,或者是像鬣狗一样有一只大鼻子。这时的哈里对死亡已有了深层的感悟,躯体总是要归于尘土的,然而人的精神却会超然于尘世之外,获得重生,他的肉体即将死亡,而他的精神却向着乞力马扎罗雪山巅峰飞去,他看到,像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在阳中显得那么高耸、宏大,而且白得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的山巅。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要飞去的地方。虽然身死但是精神,灵魂却得到提升,这最莫过是哈里弥留之际最大的愿望,正如文中开头提到皑皑白雪覆盖下的乞力马扎罗山的被称为上帝的庙殿的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做过解释。或许豹子在寻找什么并不重要了,它在如此的高度上出现,本身就有了独特的魅力。 ‹

海伦

西方评论界,许多评论家认为海明威笔下的女性一般分为‘天使”与‘妖女”两类。在《雪》中,女人表面上似乎成了摧毁男人灵魂的力量,其实不然。海伦并非“淫妇”,而是一个身世可怜、在苦海中沉浮的不幸女性。她较年轻时丈夫就去世了,她曾一心一意地照料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但他们却不需要她,而她在他们面前亦感到窘迫。没有爱的日子对她好比恶梦,于是她只能借酒浇愁、找情人寻慰藉,尽管她不爱他们甚至厌恶他们。后来她的一个孩子在一次飞机失事中丧生把她抛入孤独与绝望的深渊。她不再想要情人与酒,她急需的是一个令她慕和期望的男人,而这时哈里出现了。她曾对哈里表白为了爱,她愿意付出她的一切:她那舒适的家、她的金钱、她的爱。她对哈里是痴情的。她对金钱与爱情的态度是,分享和服从。它对哈里充满了浪漫的向往和贞,为了迎合哈里的意愿,她尾随哈里远走高飞到了人迹罕至的非洲森林打猎;她对哈里体贴周到,为了不惊扰他周围的小动物而让他无法打猎,她特地跑到远处打猎;在哈里受伤和精神消沉时,她以对生命的热爱和对哈里的一往情深不断地在精神上安慰他、鼓励他,及其他对生活的勇气;在生活上她关心、体贴、照顾他,想方设法减轻他的痛苦。然而她的付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从哈里身上她自始自终没有得到真爱,孤独、失落仍然缠绕着她。

作品鉴赏

编辑

主题

《乞力马扎罗的雪》是海明威最直接描写死亡,以生与死为主题的作品。其中哈里作为主人公,在病重将死之际半昏迷半清的状态下回顾了自己一生中脑海中还存有的一些记忆,而这些都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尤其是战争带给哈里的巨大创伤,对死亡他由原先的恐惧,暴躁到愤怒,厌倦最后是坦然的接受了。同时在这些记忆片段中还有这哈里对自己以前人生的一个不算总结的总结,大部分是对自己过着纸醉金迷,不思进取的庸庸碌碌的生活,蹉跎,浪费自己的才华的无尽的后悔和感叹中,在自己人生那一刻的冥想中,他梦见自己的灵魂攀上了乞力马扎罗山的顶端,肉体虽然死去,灵魂却得以提升。而哈里这些所思,所想都在海明威巧妙精湛的叙述描写中展开,让读者窥见哈里那纷乱的思绪,寂寞的心灵和勇敢积极,向往崇高的灵魂。

在海明威的作品里,有着强烈的悲剧意识以及死亡意识,有着浓重的悲剧色彩。他描写了形形色色的死亡,以及死亡唤起的人们内心的哀愁与恐惧,让人们深刻地感受到了死亡坚不可摧的强大力量,死亡的恐惧缠绕着海明威和他作品里的主人公。《乞力马扎罗的雪》中的主人公哈里是个作家,经历过残酷恐怖的战争,在战争中,哈里“看到了他从来没有想象到的事情”以后“即使提起他都受不了”。诸多厄运没有摧垮哈里,他保持住了“压力下的风度”,“你有这样一副好内脏,因此你没有那样垮下来,他们大部分都垮下来了,而你却没有垮掉。”但是,残酷的战争却像摧垮其他许多人的信念和价值观一样也摧垮了哈里的价值观和信念。哈里靠谎言为生,靠出卖自己的旧生活残余为生,生活在痛苦的旋涡里。为了摆脱舒适得令人窒息、淹没自我的颓废的生活,他偕同富有的、极爱他然而他却没有真正爱过的妻子海伦来到非洲狩猎,“为的是从头开始”,拯救自我,因为那是“他一生幸运的时期中感到最幸福的地方”。然而,正当他“感到工作的意志力重新恢复的幻觉”时,一件意外的事故发生了:他在狩猎中不慎擦伤了一条腿患了坏疽,即将死去。 他躺在帆布床上动弹不得,等待着死亡的来临。死亡,让主人公哈里的命运具有浓重的悲剧色彩。

声色犬马、追逐女人、纸醉金迷、贪图享乐的颓废生活,深深的折磨着哈里痛苦的灵魂。哈里一方面自甘堕落、放浪形骸,另一方面却又始终不能放弃自己的写作才华,继而开始不断地反省自己:“可是他永远不会写了,因为每天什么都不写,贪图安逸,扮演自己所鄙视的角色,就磨钝了他的才能,松懈了他工作的意志,最后他干脆什么都不干了。”“他自己毁了自己的才能。他为什么要责怪这个女人,就因为他好好地供养了他?他虽然有才能,但是因为弃而不用,因为出卖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所信仰的一切,因为酗酒过度而磨钝了敏锐的感觉,因为懒散,因为惰情,因为势利,因为傲慢与偏见,因为其他种种缘故,他毁灭了自己的才能……”

哈里最终什么都没能写成,在死亡前的反省中他意识到:虚浮的、奢靡的生活不能真正掩饰住内心的空虚与痛苦。逃避世事、寻欢作乐尤如一杯苦酒,酒醒后痛苦依旧,强作的轻松之后反而是有增无减的痛苦。哈里无法摆脱对死亡的恐惧感,也无法真正同化于他所步入的生活圈子,更是对自己被浪费的才华感到痛心疾首,感到生命已经完结。如果说靠寻欢作乐来麻痹自己可以得到暂时的解脱,那么死亡也许更是及时的而且是永久的解脱。 这里的解脱有点类似宗教里的含。当然,海明威绝不是想通过死亡来让他笔下的“众生”得以“普渡苦海”,但是,既然生活无意义也无快乐可言,死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无异是及时的解脱。哈里在弥留之际最后一刻的宁静心境无疑有这样的意义:死亡虽非愉快的结局,但它确实是一切烦恼痛苦的解脱,也是死亡恐惧的解脱,因为真正死去便不用再恐惧死亡了。

出没在非洲平原上的食腐动物秃鹫和鬣狗,是象征哈里死亡的重要标志。它们白天黑夜频频地交替出现在帐篷四周,时隐时现令人毛骨悚然而又对之无可奈何。当死神最后一次向哈里逼来时,哈里的幻觉中出现的已不再是秃鹫和鬣狗。此时,人间一切痛苦和烦恼已远离他而去,他似乎已取然物外。在幻觉中,哈里被抬上了飞机,飞机载着他飞过森林和山谷,飞过万般自然景象,最后,从暴风的“瀑布”里穿了出来。于是,极目所见,他看到了:“像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中显得那么高耸、宏大,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方形的山巅。”于是哈里明白:“那儿就是他现在要飞去的地方。”小说低沉的低调与灰暗的色彩,乞力马扎罗方形山巅犹如黑暗中的曙光,点亮了整篇小说。这时读者才明白小说开始部分: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的长年积雪的高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西高峰叫马塞人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宇。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作过解释。”

豹子到高山巅峰去寻找什么?作者没有正面回答,豹子到那里去自然不是为了找死。哈里在弥留之际幻想,自己坐在飞机里,过群山、迎风雪,眼望乞力马扎罗山峰的耀眼的雪景,灵魂离开肉体飞往乞力马扎罗的山巅。他们想要寻求的其实是灵魂的不朽,精神的不朽,生命即使处于终结的状态,仍然具有一种原始的、静穆的、崇高的美。死亡并不意味着虚无和幻灭,只要精神还在,那么死亡也“像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

手法

意识流

哈里意识流部分的描写属于团块描写。一个个事件之间似乎没有联系,是独立的事件集合。从豹子死亡开始,哈里想到了与雪有关的种种往事,从而想到巴黎的颓废生活、战场上的可怕经历和一些不经意碰上的死亡事件。其中打猎的事情似乎比较轻松,但紧接着又说到了特里贝格客店主人的死、保尔·魏尔兰的死。回忆威廉逊的死亡是和死亡联系最密切的地方。尤其是当他想起了威廉逊死前无法消除的痛苦,而他此刻却是丝毫不疼(painless)。这些关于死亡的回忆,导致了他在现实中说出了自己厌烦的话,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哈里这个人物的悲剧所在:他不仅是厌倦了生活,他还厌倦死亡。他在厌倦中失去了自我存在。在串联这些死亡事件的过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哈里上飞机飞向乞力马扎罗的描写。这一段使用的是罗马体,暗示讲述的是现实中的事情,但我们又明白,哈里正在帐篷里的担架床上死去,他不可能坐上飞机,所以这一段写的并不是事实而是意识活动。海明威用代表现实的罗马体写哈里的意识终结,正是要说明,哈里从各种回忆的死亡事件中,真正走向了死亡。

从一个到另一个词的滑动,渐变为一组意象到另一组意象的变换,死亡不但接近了哈里,也进入了读者的心灵。正如海明威所说,作家要“写得真实,并在理解真理何在的前提下把真理表现出来,并且使之作为他自身经验的一部分深入读者的意识”。

不难发现哈里意识流中的事件都与死亡相关。如果把斜体字部分看作是流动,那么文章开端的一段也应该是哈里的意识流动。有人对海明威这篇小说的技巧提出过质疑,认为海明威没有在小说的结尾处呼应前文豹子遗骸的事件,属于写作中的一个失误。这并不是失误,而是海明威的高妙之处。正因为他明确地用字体差别区分了哈里的故事和哈里的意识,因此文章开头部分的斜体字不是引文,而是哈里意识流动的开端。哈里的意识开始于乞力马扎罗雪山上的豹子遗骸,也并不是一个不可解释的谜。

豹子

文中表述的豹子遗骸使用的单词carcass(useless remains)具有“无用的”的含义,豹子那已经无用的残骸冰封在雪山顶峰附近,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射含义。为了给自己的灵魂减肥的哈里因受伤停留在热带草原上,那条没有了感觉的坏死的腿,恰恰就是一个无用的遗骸。结合哈里的人生经历又发现,他本身也像一具骸骨一样毫无用处。从无用的豹子骸骨到哈里无用的身躯,乃至无用的生命,一种无法避免的死亡阴影来越浓密,直到渗透了哈里的人生。

作品影响

编辑

《乞力马扎罗的雪》这篇小说发表于1936年,一问世便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好评。 这部将哈里那看似极为矛盾的行为集于一身;令生与死的对立转变为终止与永恒的统一,还让白雪蕴藏、却也冻结了主人公所有特殊的往事;并在意识流混乱的表象下展现了小说的主线。大量运用了意识流手法,其意象跳跃、虚实相融的手法, 展示了不仅仅是死亡的哀愁,死亡的恐惧,更有作者对死亡意义的苦苦探索。

作者简介

编辑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欧内斯特·勒尔·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1961)美国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899年7月21日生于芝加哥市郊橡胶园小镇。父亲医生和体育爱好者,母亲从事音乐教育。6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从小酷爱体育、捕和狩猎。中学毕业后曾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过见习记者。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志愿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在前线被炮弹炸成重伤,回国休养。后来去加拿大多伦多市星报任记者。1921年重返巴黎,结识美国女作家斯坦因、青年作家安德森和诗人庞德等。1923年发表处女作《三个短篇小说和十首》,随后游历欧洲各国。1926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初获成功,被斯坦因称为“迷惘的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