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 编辑

新型文学样式

网络文学,是指由网民在脑上创作、通过互联网、供网络用户欣赏或参与的新型文学样式,它是伴随现代计算机特别是数字化网络技术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文学形态。

网络文学随着现代电子媒介的出现而形成,在载体、传播方式、写作方式上改传统的写作模式,具有写作上的互动性、意识与语言的创新型和内容的日常性特点。

网络文学以1998痞子蔡的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为起源标志。一方面以多样的实践形成了自身的审美特性、成就了自身的历史,另一方面又以丰富的艺术形象反映时代生活的深刻变迁,表现人们的生存境遇、思想情感、审美趣味等丰富内涵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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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网络文学

外文名:netliterature

:由网民在电脑上创作、通过互联网发表、供网络用户欣赏或参与的新型文学样式

特性:多样性和知识产权保护困难

体裁:中长篇小说诗歌散文

节日:网络文学读书

起源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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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互联网的普及

互联网新媒体降低了小说创作槛,使每个人从理上都有可能成为小说的创作主体,庞大的网络用户群体为网络文学提供了广泛的受众基础;移动互联网的便捷性、伴随性使读者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随时随地进行阅读,契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的信息消费习惯。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主流话语支配会生活和文化发展方向,商业文化的生长和发展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空间和合法性。一些海外和港澳台的流行歌曲、小说、影视作品采用日常化的内容、大众化的趣味、快餐式的节奏占领中国内地文化市场,用迎合百姓心理和趣味的方式实现商业诉求。

  • 通俗文化的发展

在海外及港澳台通俗文化抢占中国内地大众文化市场的同时,中国内地本土的文化市场也通过挖掘历史、开发“肥皂剧等方式创造市场化、大众化的通俗文化,电视剧、流行小说、通俗音乐、娱乐节目等文化产品丰富了受众的选择、适应了文化消费需求,也使主流文化一体化的生产格局发生转变。

  • 文化市场的井喷

20世纪末期以来,通俗文化进一步发展,中国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网络文学作品迎来井喷式发展,但在同时也涌现出了“三俗”文化,制造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倾向,充满低级趣味的文化更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得到快速传播。

随着中国互联网治理方式、机制、制度不断完善以及市场开发模式的进一步成熟,中国网络文学呈现出版权化、产业化、主流化、国际化的趋向,尤其是网络文学的IP运营及中国网络文学进军海外市场,正为中国文化“走出去”注入新的活力。

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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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痞子蔡的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开网络文学创作之先河,网络文学由此进入萌芽期。

1999年8月,“榕树下”商业注册成功。一批中小型原创文学网站先后转人公司化运营,网络文学进入发展“快车”。

2003年10月,起点中文网推出在线收费模式取得成功。付费阅读、网络作家职业化、用户激励机制等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的独特商业模式。

2004年10月,盛大网络收购起点中文网等网站,聚集效应初显。此后,纵横中文、天涯文学等―批网站通过收购重组的方式形成了门户网站群。这标志着网络文学进入集约化发展阶段。

2009年9月,《大江东去》入选中宣部第十一届“五个一工程”。这标志着在管理部门的引导下,中国网络文学作品从选题质量、内容质量到艺术水准得到全面提,网络文学整体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2010年1月,中国移动手机阅读业务进入商用阶段,网络阅读从PC端转移到手机端。这标志着中国网络文学进入移动阅读新时代

2011年,以《步步惊心》《甄嬛传》等为代表的网络文学作品先后被成功改编成影视作品。这催生了全版权IP运营新模式,并标志着网络文学进入“改编元年”。

2014年1月,浙江率先成立网络作家协会。这标志着网络文学从业人员得到行业组织的关注、关怀和认可。

2014年9月,“扫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先后关闭数百家境内违法违规文学网站,净化了网络空间,为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2014年10月,习近平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党和政府就文艺工作面对新历史起点的一次“总动员”,也吹响了开创文艺工作新局面的“总号角”。

2014年12月,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实施《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规范市场行为,加强行业监管,提升企业从业责任担当和文化自觉起到了积极引导推进作用。

2015年1月,中文在线、掌阅、阅文集团等企业先后上市。资本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这标志着网络文学商业模式逐渐成型,网络文学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2015年7月,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次开展年度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同年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启动了中国网络小说评选活动。多种“推优”活动的开展带动了精品力作的创作出版。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这为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网络文艺提出了发展目标、指明了发展方向、明确了具体措施。

2017年5月,阅文集团“起点国际”上线。这标志着中国网络文学商业网站国际平台的正式开启,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网络文学与美国好莱坞电影韩国影视剧、日本动漫可视为世界四大流行文化形态。

2017年8月,首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在北京举办。大会由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导,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文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六家单位联合主办。大会充分发挥了政府引领作用,实现了同影视、音乐、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为网络文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

2017年10月16日,由北京作家协会、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掌阅科技联合主办的“网络文学论坛:聚焦精品,聚力提升——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网络文学的使命与担当”主题活动在北京举行。来自文学界的各方学者围绕当下网络文学发展现状与趋势,为推动网络文学创作健康发展,共筑网络文学开发、展示、交流、合作、转化的良好环境而建言献策。

2017年11月,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该通知重申了著作权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强化了版权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了有效的版权投诉机制和“黑白名单”制度,为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8年5月,由中国作家协会、浙江省委宣传部、杭州市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的首届网络文学周在杭州召开。会议首次发布了《2017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

2018年6月1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部署各地,从5月至8月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文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网络文学作品导向不正确及内容低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侵权盗版三大问题。

2018年6月,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4.06亿,签约作者达68万人,作品总量达1600万部,市场规模达129.2亿元。这表明,网络文学产业已进入成熟期,乃至成长为中国新兴文艺类型的支柱产业。

2018年8月,“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召开。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并强调,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伟大时代,书写中华民族新史。就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文艺工作而言,这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遵循和价值导向。

2020年2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9年度网络文学发展报告》。该报告以网络文学领军企业阅文集团数据为蓝本,报告称,随着IP粉丝时代来临,网文内容消费的“粉丝化”趋势正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推手。根据该报告,网络文学用户数量已达4.55亿,半年增长率达到5.2%,五成以上网民都是网文读者;国内网络文学创作者已达1755万人。报告显示,2019年,网络文学读者群体表现出更为明显的迭代性。网文活跃用户中,95后读者占54.5%;付费用户中,90后占比已超过用户总量的66%。随着读者的日趋年轻化,网文作者来越懂“圈粉”和“埋梗”,读者也更主动自发地参与评论,粉丝力量已成为内容创新和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2021年,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教授掖平在两会提案中聚焦网络文学的管理与引领。

2022年4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21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以行业数据为分析蓝本,从题材转向、内容消费、创作生态、网文IP和网文出海五个层面分析网络文学的发展脉络和趋势特征。报告指出,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蓬勃发展,展现出不俗的社会价值与文化责任感,也呈现出继往开来、气象一新的风貌特质,已成为大众创作、全民阅读中国故事的重要载体。报告以包括阅文集团等平台在内的行业数据为分析蓝本,从内容题材、内容消费、创作生态、网文IP和网文出海5个层面分析网络文学的发展脉络和趋势特征。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5.02亿,占网民总数的48.6%。

2022年5月26日,中国版权协会举办《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发布会,发布了《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报告指出,网络文学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盗版侵权的“三座大山”——盗版平台、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为62亿元,同比上升2.8%,保守估计已侵占网络文学产业17.3%的市场份额。其中,近7成网络文学平台和近8成作家认为,搜索引擎是网络文学盗版内容传播的主要途径。阎晓宏在致辞中表示,要坚决把网络文学的侵权盗版纳入“剑网行动”重点之中,对恶意侵权盗版,达到刑事门槛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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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网络文学,必须考虑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它所使用的媒介与传播载体;二是要考虑它的存在范式以及由此构成的塑造形象的方式;三是考察其审美特质与艺术宗旨。第一,网络文学是借助计算机网络形成的一种新的文学形态;第二,网络文学应该是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印刷文学的电子化不能算作网络文学;第三,网络文学应该为网络受众创作,读者需要在网上浏览或欣赏,并可能形成网民之间的互动,网络就是这种文学生动鲜活的存在空间。

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形态,网络文学体裁多样,比如,小说、诗歌、散文等,但最典型的是网络小说,甚至,因其文笔灵活、情节生动、互联网属性强、影响广泛等特点,在某种程度上,网络小说成了网络文学的代名

主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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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内容丰富、形态多样,因此,在分类标准上,可以有“体裁”“写作目的”“载体”“篇幅”等多种标准。

就常见的“题材”分类来说,据阅文集团发布的《2018网络文学发展报告》,2018中国原创文学风云榜前50覆盖的品类有“仙侠、悬疑灵异、玄幻、游戏、二次元、军事、都市、历史、科幻奇幻”10个。其次,依据网络文学创作实践的独特性,还可以将其简略地分为“现实类”和“非现实类”(或“幻想类”)两种。其中,前者可进一步主要细分为“都市职场”“体育竞技”“商业”“青校园”“军事历史”“悬疑推理”等,后者可进一步主要细分为“玄幻奇幻”“武侠仙侠”“灵异科幻”“新类型小说”等。此外,依据“内容主题”划分,热门的网络文学作品还可分为“励志类”“爱情类”“军事历史类”“历史演义类”“特殊人群类”等。

在这些题材类型中,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2017年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从创作者主要创作的题材来看,“现代言情”“都市职场”等贴合现实生活的题材在全年龄层创作者的创作题材中占据较大比例;男性创作者最爱创作的题材是“玄幻/奇幻”,性创作者最爱创作的题材是“现代言情”;以30岁的年龄为分水岭,30岁以下的创作者最爱创作的题材是“现代言情”,30岁以上的创作者最爱创作的题材是“都市职场”。其次,从用户的喜爱度来看,男性读者偏爱的题材是“玄幻武侠”,女性读者偏爱的题材是“言情穿越”;30岁以下读者偏爱的题材是“玄幻”,30岁以上读者偏爱的题材是“都市言情”和“现实题材”;城市读者偏爱的题材是“玄幻/奇幻”,农村读者偏爱的题材是“都市言情”。

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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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小说的创作主体

网络小说创作主体呈现出平民化及去精英化的特点,即网络文学的创作主体不再是传统印刷时代的知识精英,而是变成了来自大众或草根群体的写作者;其创作的目的是以迎合受众的多样化的阅读需求实现由普通的小说文本到商品的转化进而通过读者的消费过程获得最大化的商业利润。

  • 网络小说的传播渠道

网络小说以互联网为传播载体,以手机、电脑等各类屏幕为接收终端,其核心形态是文字漫画、有声小说、实体书等,而网络游戏及影视作品改编是对原有书写文本形态的延伸和转换,以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差异化的消费需求。

  • 网络小说的内容特征

生活化的审美、奇观化的叙事、极致的情感体验、时空场景的拼接糅杂、反宏大叙事的平民视角、模式化的创作风格、游牧式的盗猎与改写、反传统权威的个人体验与个人英雄主义、注重平面体验的消费与狂欢、对经典与传统的反讽揶揄、流畅直白的口语式表达、文本的未完成性(连载)及超长文本等构成了网络小说多面向的内容特征。

  • 网络小说的受众分析

小说读者是有着多样化阅读需求的积极的受众,在消费文本的过程中实现了替代性满足的同时也获得了意义和快感;小说受众也因积极地介入文本的传播与再生产转变为“生产型的消费者”(粉丝);在部分学者看来,网络小说的读者也是沉迷虚幻体验且缺乏高品位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瘾君子”。

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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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文学的盗版问题

网络文学在发展过程中一直面临着盗版侵权屡禁不绝的困境。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盗版平台整体月度活跃用户量为4371万,占在线阅读用户量的14.1%,月度人均启动次数约50次。多数网络文学平台每年有80%以上的作品被盗版;82.6%的网络作家深受盗版侵害,其中频繁经历盗版的比例超过四成。

2022年5月26日,中国版权协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指出,网络文学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盗版侵权的“三座大山”——盗版平台、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为62亿元,同比上升2.8%,保守估计已侵占网络文学产业17.3%的市场份额。其中,近7成网络文学平台和近8成作家认为,搜索引擎是网络文学盗版内容传播的主要途径。

为净化网络文学的版权环境,网络作家月关作为行业代表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联合起来对网络文学侵权盗版行为予以曝、公示,呼吁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停止侵权,共同保护网络文学的原创内容生态。随后,上海市网络作家协会、广东省网络作家协会等20地省级网络作协,晋江文学城、阅文集团、番茄小说、纵横文学等12家网络文学平台,爱潜水的乌贼、烽火戏诸侯、猫腻、priest、唐家三少、吱吱等522名网络作家联名响应倡议。这也是网络文学行业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体呼吁,作家们将矛头直指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

  • 网络文学值得热情关注,应当充分重视

网络文学一定意义上是青年人的文学,值得热情关注,应当充分重视。据统计,国内上网的约5000万网民中,21岁到40岁的占85%。网络文学兴起的背后是70年代乃至80年代出生青年作家、以及90年代出生的青年文学爱好者的迅速成长。有人甚至将网络文学形容为“时代新文化运动的先声”,网络文学的兴起能够“吹响新文明的号角“。过分的吹棒不利于新一代网络文学作家的成长,保守的指责更是无视现实的做法。这一批青年创作队伍的培养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 网络文学需要健康说理、鞭辟入里的网络文艺批评

网络上关于网络文学的“e批评”十分热闹。这种“e批评”,是指在网上非常普遍的、任何网民都可以贴上去的评论,可以长篇大论,也可以一句话,一个词。几乎所有的重要文艺现象,在网上都有大量的或短或长的“e批评”。如一些网站专门开通“王朔金庸”“我看美女作家”频道。但这些评论多数在论坛上不经任何编辑地张贴,随感式、谩骂式的批评较为常见。网上文艺理论、文艺批评还相当薄弱,学院式、学理式的文艺批评的声音几乎没有。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需要一大批学识渊深、学理讲究的文艺评论家投身其中,对这一现象及作品认真评说。

  • 网络文学的著作权问题

著作权问题是关系到网络文学发展的一个难点问题。1999年王蒙、毕淑敏、风轻扬等6位作家状告“北京在线”网站侵权,引起文艺界和网络界广泛关注,判决结果引起争议。六位著名作家状告“北京在线”网站未经许可将他们享有完全著作权的文学作品,如《坚硬的稀粥》《一地鸡毛》《预约死亡》《黑骏》登载到网上,法院判决六作家胜诉。法院判决指出,作品上网是作品传播的一种新方式,作品的数字化行为本身并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作品载体形式和传播方式的变化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因此,被告未经允许将原告作品上载到因特网上,侵害了原告对其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被告应停止侵权,在自己的主页上刊登致歉声明,并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此案被称为“中国网络侵权第一案”,其审理结果对网上著作权保护具有相当深远的意义。有业内人士认为,过度保护网上版权会阻碍国内网络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中文网络信息源还处于匮乏的阶段,现有作品的数字化也是促进中国科技文化传播的一项重要任务。

  • 网络文学难以与传统的纸上文学相抗衡

大体而言,网络文学处在自发、随意的创始过程中,还难以与传统的纸上文学相抗衡,许多作品还相当幼稚。但不少网络文学作者认为,当网络成为人们更习惯和熟悉的媒体时,网络文学将成为文学流通的重要方式。跨入电子阅读时代,网络文学在中国主流文坛依旧如空气般,存在却透明。鲁迅文学上网络文学全军覆没,作为中国长篇小说最高奖,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的新变化是,网络小说可参评,但必须已经落地出书,且出全。按照这一规则,还未收尾的热门网络小说《盗墓笔记》未能入选,这部书代表了一系列拥有大批读者的网络流行小说被推荐,曾被网友寄予厚望。参评作品中,仅有《巴山旧事》和《办公室风声》两部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小说入围。

  • 网络写手的生存环境问题

网络写手签约率极低。写手签约获得收益的情况如同古的金字塔,位于顶端的人是少数,能获得大众认可,能够有作品出版的人数更是少之又少。在金字塔的底层,上传字数与收入不成比例。大量文学作品的作者,无任何回报,也没有签约。

纪念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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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9日,“瓜网络文学奖”发起倡议将5月19日设立为“网络文学读书日”。希望中国网络文学更健康的发展,更好的传承中国文化,更有效的弘扬中华文化正能量,让更多人享受阅读的乐趣。

组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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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 ,是由各网络文学社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联盟以推动网络文学社产业的发展为服务宗旨,为政府、行业、社会提供与网络文学社行业相关的各种服务。

中国网络文学社联盟联盟现有会员社团10余家,包括校办、实体文学社、网络文学社等多种创办形式的文学社,囊括了许多优秀的中国原创文学社。联盟的会员社团不仅构成了网络文学社的业界骨干,而且大多数还以核心社团的身份成为网络文学社在网络以及现实生活中发展支柱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