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概 编辑

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艺概》是1978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刘熙载。本书是同治十二年(1873年)写成的,是刘熙载对自己历年来谈文艺的札记所做的集中整理和修订。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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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艺概

:刘熙载

类别:文艺理论论著

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时间:1978年

页数:184

开本:32开

装帧:线装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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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刘熙载(公元1813年~1881)年,字伯简,号融斋,晚号寤崖子。江苏兴化人。十九年(1839年)中举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进士,官拜翰林院庶吉士,后改授编修。同治三年(1864年)补国子监司业、广东提学使,不久假返回故乡,从此离开官场晚年寓居上海,担任龙书院主讲,长达14年之久。他始终保持着一个学者的本色,闭门读书写作。正像俞樾在《左坊左中允刘君墓碑》所说的:“自六经、子、史外,凡天文、算术、字学、韵学及仙释家言,靡不通晓。而尤以躬行为重。经学音韵学、算学有较深入的研究,旁及文艺,被称为“东方黑格尔”。著有《古桐书屋六种》、《古桐书屋续刻三种》。

六卷中,《书概》和《经概》分别谈论了书法艺术与画的关系以及治经与八股文写作的关系,其他部分都是专门论述文艺创作的。他的写作目的也相当明确,就是“举此以概乎彼,举少以概乎多”,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目的。

作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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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概》是作者平时论文谈艺的汇编,成书于晚年。全书共6卷,分为《文概》、《诗概》、《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分别论述文、诗、赋、、书法及八股文的体制流、性质特征、现技巧和评论重要作家作品等。作者自谓谈艺“好言其概(《自叙》),故以“概”名书。“概”的涵义是,得其大意,言其概要,以简驭繁,“举少以概乎多”,使人明其指要,触类旁通。这是刘氏谈艺的宗旨和方法,也是《艺概》一书的特色。所以和以往谈艺之作比较起来,广综约取,不芜杂、不琐碎,发微阐妙,不玄虚,不抽象,精简切实。

《艺概》论文既注重文学本身的特点、艺术规律,同时又强调作品与人品、文学与现实的联系。刘熙载认为文学是“心学”,是作家情志即“我”与“物”相摩相荡的产物。所以论文艺真斥伪,肯定有个性、有独创精神的作家作品,反对因袭模拟、夸世媚俗的作风。他注意到文学创作存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按实肖像”、或“凭虚构象”。并重视艺术形象和虚构,认为“能构象,象乃生生不穷矣”。所以对浪漫派作家往往能有较深刻的认识。如说庄子文章“意出尘外,怪生笔端”,乃是“寓真于诞,寓实于玄”;李白的诗“言在口头,想出天外”,其实与杜甫“同一志在经世”。他运用辩证方法总结艺术规律,指出:“文之为物,必有对也,然对必有主是对者矣”(《经义概》)。又说“物一无文”,但“更当知物无一则无文。盖一乃文之真宰,必有一在其中,斯能用夫不一者也”(《文概》)。《艺概》对物我、情景、义法种种关系的论述,就着重揭示了它们是如何辩证统一的,突出了我、情、义的主导作用。

由于把握艺术辩证法,刘氏考察创作问题、评价作家作品,往往深入一层,出一头,有精辟独到的见解。他强调作品是一个有机整体,论所谓“词眼”、“诗眼”,提出“通体之眼”,“全篇之眼”。他谈批判与继承的关系,指出“惟善用古者能变古,以无所不包,故能无所不扫”。他对不同旨趣、不同风格的作家作品,不“著于一偏”,强分轩轾,其长处与不足都如实指出,如说:“齐梁小赋,唐末小诗,五代小词,虽小却好,虽好却小,盖所谓‘儿女情多,风云气少’也。”他论表现手法与技巧,指明“语语微妙,便不微妙”,“竟体求奇,转至不奇”,强调“交相为用”、“相济为功”,提出一系列相反相成的艺术范畴,如深浅、重轻、劲婉、直曲、奇正、空实、抑扬、开合、工易、宽紧、谐拗、淡丽等等。

刘熙载认为文学“与时为消息”,重视反映现实、作用于现实的所谓“有关系”的作品。他还把作品的价值同作家的品格联系起来,强调“诗品出于人品”。所以他论词不囿于传统见解,推崇苏轼辛弃疾,批评温庭筠周邦彦词品低下;以晚唐、五代婉约派词为“变调”,而以苏轼开创的豪放派词为“正调”。他的词论,在清亡前后有一定影响沈曾植称许他“涉览既多,会心特远”(《菌阁琐谈》);冯煦谓其“多洞微之言”(《蒿庵论词》);王国维《人间词话》则对《艺概》拈出作品中词句来概括作家风格特点的评论方式以及个别论点,都有所吸取。

《艺概》有刻于同治十三年的《古桐书屋六种》本,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标点本。刘氏另有《游艺约言》,与《艺概》同类。清代光绪二十九年四川成都官书局印本《艺概》。

此书是近代文学史上的一部优秀的理论著作。共六卷。它的广博和慧深为后代许多学者所推崇,使得它成为一部古典美学的经典之作,而刘熙载也成为中国古典美学的最后一位思想家

《艺概》论文既注重文学本身的特点、艺术规律,同时又强调作品与人品、文学与现实的联系。刘氏考察创作问题、评价作家作品,往往有精辟独到的见解。他强调作品是一个有机整体,论所谓“词眼”、“诗眼”,提出“通体之眼”,“全篇之眼”。谈到批判与继承的关系,认为“惟善用古者能变古”,并能够正确对待不同旨趣、风格的作家作品。他论表现手法与技巧,指出“语语微妙,便不微妙”,“竟体求奇,转至不奇”,强调“交相为用”、“相济为功”,提出一系列相反相成的艺术范畴,如深浅、重轻、劲婉、直曲、奇正、空实、抑扬、开合、工易、宽紧、淡丽等等。《艺概》有刻于同治十三年(1874)的《古桐书屋六种》本。

特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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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概》的写作缺乏完整的体系。它采取的是以三言五语论述创作上的一个问题或评论一个作家、一种文学现象。他把自己的这部著作,以“概”名之,是因为“其详尽,详有极乎因此采取“举此以概乎彼,举少以概乎多”的办法,以期起到触类引申、举一反三的作用。综观《艺概》全书,的确也基本上做到了这点。尤其在论文、诗、词、赋诸部分中,对作家作品的评定,对文学形式的流变,对艺术特点的阐发等,时有卓见确论。《艺概》的写法是传统的诗话的写法,用短短几句话,评论一位作家或一部作品,概括其艺术特点。但是比起传统诗话的多部著作来,《艺概》有两个特色:一、它评论作家、作品,主要着眼于艺术作为审美创造的特点和规律,理论性比较强,不像传统诗话、词话那样,用大量篇幅记载传闻逸事或搞史料考证。所以它更带有美学的性质。二、它不像传统诗话、词话那样,只涉及文学的一个门类,而是涉及诗、文、词、曲、书法等艺术的各个广泛门类,这在过去也不多见。

《艺概》最突出的特点,是对艺术创作中一系列辩证关系的探讨,对于这些关系的探讨比起前人来更自觉、深刻和全面。他从解剖各种艺术的具体实践出发,概括出100多个对立统一的美学范畴,意在运用两物相对峙的矛盾法则来揭示艺术美的构成和创作规律。可以说,矛盾法是贯穿《艺概》全书的中心思想,也是刘熙载论艺及其审美方法论的核心。他所排列出的一百多个对应 范畴,构成了艺术辩证法的一个独特的审美体系,这既是《艺概》的一大特点,也是刘熙载在总结古代艺术辩证法方面的一大贡献。这个审美体系的基本内容,可以从七个方面加以概括:主观与客观统一的本质论、真实与虚幻统一的真实论、“一”与“不一”统一的意象论、似花还似非花统一的意境论、阳刚与阴柔统一的风格论、用古与变古统一的发展论、人品与诗品统一的鉴赏论。

刘熙载是一个重视躬行实践、力求独善其身的儒者。他论诗话文评曲品词,十分强调作家思想感情以及为人处世的“人品”在创作实践中的作用和影响,提出了“诗品出于人品”的著名论断。这也是他文艺品评的重要原则和文学评论的核心。

知人论世,是中国文艺批评和文艺理论的基本观点,所以就有“读其文想见其人”的评论。刘熙载的“诗品出于人品”,就是认为诗品是人品的一种反映,是诗中的人品。前者具体指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的高低,后者指作家的道德品质。从这个观点出发,在《艺概》中,对品格高尚的作家的作品,他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和推崇;对于品格不高者,则常有微词。他称原的《离骚》, “一往皆特立独行之意” (《赋概》)。这就是说,屈原的《离骚》正是他高洁人格的表现。他说柳宗元散文是“民心瘼,故所治能有政。读《捕蛇者说》、《送薛存义序》,颇可得其精神郁结处”(《文概》)。柳宗元关心人民疾苦,立志改革,才使他能够写出那么好的文章,既直接尖锐地对现实加以揭露,又能抒发他思想上积郁的对现实的不满。他认为词也是词品出于人品,说:“论词莫先于品”(《词曲概》)人品体在作者的文品中,就连书法也不例外。他说:“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书概》)还说:“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书概》)这就强调了人的才学、思想、性情,是书法中最重要的。

基于上述思想观点,刘熙载对一些作家作品的认识,往往相当深刻、明确,进而评点其价值意义。他能够透过一些作品扑朔迷离的表面现象,发掘出作家作品深层的思想内涵,揭示作品的真实内容和艺术价值。在评论白、杜甫的异同时,他明确指出: “太白与少陵同一‘志在经世’,而太白诗中,多出世语,有为言之也。屈子《远游》曰:‘悲时俗之迫厄兮, 愿轻举而远游。’ 使疑太白诚欲出世, 亦将疑屈子诚欲轻举耶(《诗概》)这就清楚地指出李白的“志在经世”,李白是有理想有抱负的,他的一些描写仙境界的游仙诗,表面上看来浪漫、超脱,可仍然是一种“有为言之”的创作。为了把问题说得更为确切,刘熙载还以屈原的《远游》为类比,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论杜诗,认为杜甫“志在经世”,又善于抒发真实情感,这样的人,如果能够得到明主的器重,为世所用,一定能够“济物”救世。他说:“颂其诗,贵知其人,先儒谓杜子美情多,得志必能济物,可为看诗之法。”(《诗概》)宋代关于苏轼、辛弃疾的诗词,他十分推崇,《词曲概》里面说:“苏、辛皆至情至性人,故其词潇洒卓茕。”又说:“英雄出语多本色,辛弃疾词,于是可尚。”他对那些具有高尚情操和崇高品质,又有伟大的抱负和爱国心的作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相反,对那些在创作上虽然也有很高造诣,但是人品上欠缺,或内容空泛的作家作品,却表示出明显不满,甚至加以否定。他尖锐地指出那些描写歌姬、舞女的词作,“类不出绮怨”。(《词曲概》)说北宋大家 周邦彦与妓谈情说爱的词,不过是其淫情荡旨的宣泄, “当不得一个‘贞’字”。这在晚清浙江词派与常州词派大都推崇温庭筠、冯延巳柳永和周邦彦的情况下,无疑是一副清凉剂。

刘熙载对于艺术创造中“天”、“人”的关系,即自然和人工的关系,有很好的论述。他提出了一个“天”、一个“人”。“天”即自然—人工—自然的三段式,这是一个艺术创造的三段式。他说:“书当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书概》)所谓“肇于自然”,就是说,艺术家创造的审美意象,应该回到自然,不露人工的痕迹。所以叫“由人复天”。他还说:“《左氏》森严,文瞻而义明,人之尽也。《檀弓》浑化,语疏而情密,天之全也。” (《文概》) “古乐府中至语,本只是常语。一经道出,便成独得。词得此意,则极炼如不炼,出色而本色,人籁悉归天籁矣。” (《词曲概》) 《檀弓》的浑化、古乐府的“极炼如不炼,出色而本色,人籁悉归于天籁”,就是“造乎自然”,也就是“由人复天”。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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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古与变古的对立统一,是刘熙载对待文学遗产的基本态度。他继承了自刘勰以来的这个进步传统,主在用古中变古,也就是在继承中革新创造。何以要变古,他认为“文之道,时为大”。《文概》云:“《春秋》不同于《尚书》,无论矣。即以《左传》、《史记》言之,强《左》为《史》,则樵杀;强《史》为《左》,则缓。惟与时为消息,故不同正所以同也。”就是说,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时代消息和生活内容,所以文学创作应因时而异。这和刘勰所云“歌谣文理,与世推移”、“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的思想是基本一致的。何以又要用古呢。刘氏解释是“善用古者能变古”。他把“善用古”作为“变古”的前提条件,是极有见地的。他曾以韩愈为例讲用古与变古的辩证道理:“韩文起八代之衰,实集八代之成。盖惟善用古者能变古,以无所不包,故能无所不扫也。”(《文概》)他的这个论断同时适用于一切成就文学家、艺术家。例如讲李白诗说:“以庄、骚为大源,而于嗣宗之渊放,景纯之隽上,明远之驱,玄晖之奇秀,亦各有所取,无遗美焉。”(《诗概》)他又说:“诗不可有我而无古,更不可有古而无我。”(《诗概》)显然,他把重点还是放到“有我”的这一面。

他认为“用古”与“变古”的矛盾双方,“有我”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从“有我”出发,从艺术创新出发,才能从“无所不包”到“无所不扫”,即正确吸取前人成果而不至于被古所囿,被古所化,才可能“自成一家”。所以他竭力反对“剿袭古人”,主张“务去陈言”,不落“凡近”,要能“高出一头,深入一境”(《文概》),要化他神为我神:“书贵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别。入他神者,我化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为我也。”(《书概》)刘氏用古和变古的思想,鲜明地体现了他的辩证的艺术发展观。

《艺概》在文学作品艺术性的评论中,也有许多精到的观点。刘熙载常常用极俭语言,画龙点睛般地道出作家作品的艺术特征和风格特点,有时还能深入发掘和体会作家的内心世界。如他在谈论代王充、王符、仲长统三家的艺术风格时,只用了“奇创”、“醇厚”、“俊发”六字,就昭示出他们的艺术个性。谈论屈原和陶渊明的辞作时,也只用寥寥数字,指出屈辞的“激”和陶辞的“平”,都具有他们各自“独往独来”的风格。再比如他谈论《庄子》只用了一个“飞”字,概括了庄子的“无端而来,无端而去”的个性化特点。评论杜甫诗,他给了“高、大、深”三个字,说杜诗“吐弃到人所不能吐弃,为‘高’;涵茹到人所不能涵茹,为‘大’;曲折到人所不能曲折,为‘深’。”精辟、中肯,也表现出他在文论上的胆识与功力。在谈论文艺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创新时,他很注重随着时代变更的“独抒己见,思力绝人”(《文概》),反对传统的“正变论”,强调了“变”(即发展)的必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发前人所未发,言前人所未言。另外在许多地方,刘熙载还从继承和创新的辩证关系上,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在谈艺术表现手法方面,他的关于情景关系的论述,也有许多警拔脱俗的地方。

总的说来,刘熙载的《艺概》,是晚清的一部优秀的文艺理论著作,他的美学思想,仍然属于中国古典美学的范畴,与同时代的梁启超、王国维等人不同,他不是近代美学思想家,而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最后一位思想家。虽然他的《艺概》也有不足的地方,但是它的广博和慧深,使得它成为一部经典之作。他的用古和变古思想的辩证的艺术发展观广为后人所借鉴。

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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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当造乎自然。

文之道,时为大。

法以除弊,法亦生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