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妓 编辑

中国古代的艺伎

歌妓中国古代对以歌舞为职业的性的称呼,古代还有歌伎、歌女、歌姬、讴称呼。像中国古代其他类型的艺人一样,歌妓的会地位低下。歌妓多在教坊、勾栏中演歌舞。有些歌妓是王公、显家中的家妓,除了用作宴客、娱乐外,贵族们还以她们作为身份财富象征。还有些歌妓为宫廷中的歌妓。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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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歌妓

外文名:Geisha

:古代以歌舞为业的女子

别名:歌伎、歌女、歌舞妓、歌舞姬、乐妓、讴者、艺妓

所属:中国古代

人物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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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 音乐志】载:“ ‘ 子夜歌 ’ 者,晋曲也。晋有女子名子夜,造此声,声过哀苦 ,使人怀疑子夜是一位歌妓(子夜歌有曲【大子夜歌】,其云:“ 歌谣数百种, 最可怜 ”)。而南朝乐府中【莫愁乐】: “ 莫愁在何处?莫愁石城西。艇子打两桨,催送莫愁来 ” ,悲欢离合,不能尽述。

苏小小

史载苏小小是南朝齐时杭州一带的著名歌妓,以才貌称。颜薄命,少早卒。死后葬于西泠。【苏小小】: “ 妾本钱塘江上住,花落花开,不管流年度。燕子衔将色去,纱几阵。 斜插梳云半吐,檀板轻敲,唱彻【黄金缕】。梦断彩云无觅处,夜凉明生南浦 ”。 据说小小死后魂不没,往往在花间出现。宋朝时有个才子叫司才仲,在洛阳时梦见一个美人手把帏幕而歌。于是就问是何人,女子答曰:西泠苏小小。又问她唱的什么曲子,回答说(见苏小小词)。五年以后,司马才仲被苏东坡推荐到杭州任职,和上司说起了他奇怪的梦。上司很惊讶,说苏小小的墓就在此处西泠,何不携酒凭吊?于是和司马才仲就找到小小墓祭拜。当天晚上,苏小小来到梦中同寝,并说:“ 妾愿酬矣 ”!这样前后大约三年,司马才仲也卒于杭州,葬在苏小小的墓旁。此事见明岱的笔记《西湖梦寻 · 苏小小》。

晏几与歌妓

晏几道是“ 花间派 ”人物,“ 四痴 ”外号乃是好友黄庭坚所赠。他的词写得委婉曲折,并且带着一种伤感的情调。后世有人据此称他为“ 古之伤心人 ”。大体有一定的道理。晏几道在《小山词 · 自序》谈到,当时跟他唱和的两个人,沈廉叔和陈君宠,家有歌妓数人,其中以莲、鸿、频、云尤为出色。三人经常在一起饮酒唱和,席间所作交给四位歌妓歌唱,三人“ 持酒听之,为一耳 ”。通过“ 俩家歌儿酒使 ”,晏几道的词“ 俱流转于人间 ”。而晏几道本人则感叹:“ 篇中所记悲欢离合之事,如幻如,如昨梦前尘,但能掩卷抚然,感阴之易逝,叹境缘之无实也 ” (《小山词 · 自序》)。

称呼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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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称以歌舞为业的女性为歌妓,也有歌伎、歌姬等称呼。古语中“妓”字既可代表女性艺术表演者,也可代表女性性工作者,在古代汉语中歌妓的“妓”字是指女性的艺术表演者,而非女性性工作者。 后来“妓”字在汉语中变成“女性性工作者”的同义词,因为歌妓是指古代以歌舞为业的女子,并非妓女,为免引起误会,就多用“歌伎”或“歌姬”。

“讴者”的“讴”是歌唱的意思,“讴者”就是“唱歌的人”。

“姬”在古汉语里是对女性的美称,也有美女的意思,日语中的“姬”也保留了美称的意义,常用来称呼贵族女性,日语至今仍然把女歌手称为“歌姬”。但中文里称女歌手为歌姬或歌女则含有贬义,尤其指于酒廊、酒楼、夜总会、游乐场等场所走场演唱为生的女歌手,已故香港女歌手梅艳芳就曾说自己小时候走场表演唱歌,被称呼为“歌女”,受同学歧视。

“商女”、“秋女”、“秋娘”见于唐朝杜牧七言绝句《泊秦淮》中的“商女”就是指歌妓 。而商女的称呼源自秋女、秋娘。秋女、秋娘是唐人对歌妓的称呼,白居易《琵琶行》中就把歌妓称为“秋娘” ,古人把五音(宫、商、角、征、羽)与四季相配,因为商音凄厉,与秋季肃杀之气相应,故以商配秋。于是“商女”就成为歌妓的别称。

台湾日治时期,有一种叫“艺旦”的歌妓,也作“艺妲”,常于酒楼以戏曲悦客 ,此名称最早见于清朝同治年间。

英语称为Sing-song girl,由字面上看,很多人会认为是直译“歌女”一词,其实不然。据张爱玲所述,“Sing-song girl”是源自吴语的“先生”一词,吴语把级妓女称呼为“先生”(“先生”可以是对任何人客气的称呼,不限性别),而她们必会在宴席上歌唱,英美人就误把“先生”当作“Sing-song”(唱歌)了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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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

歌妓历史悠久,原始宗教崇拜中有不少歌唱和舞蹈,那些于宗教仪式中表演歌舞的女性为后世歌妓、舞妓的前身。夏朝时已有歌妓,夏桀就蓄养女乐,亦即歌舞女艺人。至春秋战国时期,有些歌舞表演则脱离宗教崇拜,变成了纯娱乐性质。先秦时期,秦始皇母亲赵姬嫁给吕不韦前就是邯郸的歌妓。

汉朝

汉朝时,皇宫中和贵族府中都有很多歌妓,用作于宴席上表演,娱乐君主、贵族、大臣等,少则数十,多则数百 东汉梁冀就蓄养了很多歌妓 。这些歌妓有的会成为贵族的宠婢,有些会被正式纳为侍妾。汉武帝的第二任皇后卫子夫,曾是汉武帝姐姐平阳公主府中的歌妓

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时,蓄纳歌妓的风气盛行 ,贵族府中的歌妓往往数以百计,这段时期的歌妓作为贵族显示财势的功用最为明显,亦常出现抢夺歌妓的事,《世说新语》中记载了关于歌妓的故事三国时期的曹操也蓄养歌妓,曹操家中的歌舞妓被称为铜雀妓。 曹操有一歌妓,唱歌唱得很好,但脾气很坏,曹操虽然生气,但又怕杀了她就听不到那么悦耳的歌声。后来曹操训练一百个歌妓,直至当中有人唱歌像那个脾气坏的歌妓一样好,就把她杀了 。东晋的歌妓绿珠被石崇纳为侍妾 ,由于石崇性好浮夸,得罪了当时许多权势人物,后来孙秀见绿珠貌美,抢夺绿珠。绿珠矢志不从,并跳楼自尽。 宫廷中亦多蓄歌妓,南朝时流行的宫体,就是供宫中歌妓吟唱来娱乐君主、贵族之用。

隋唐

隋唐时蓄歌妓的风气亦很盛行,贵族、文人与歌妓酬唱、交往也很普遍,有些文人更把歌妓引为知己,当时的文学作品中就有不少关于歌妓的描述。唐人传奇故事中有不少女主角是歌妓,例如《虬髯客传》的红拂女原为杨素府中的歌妓,《柳氏传》的柳氏为歌妓,《霍小玉传》的霍小玉被逐出霍王府后沦为歌妓等。诗词中也有不少关于歌妓的作品,例如白居易的《琵琶行》就是写一个嫁作商人妇的歌妓,而他自己也有蓄养歌妓,当中以樊素歌艺最好,白居易有诗:“樱桃樊素口”赞美樊素的歌艺。李商隐有《赠歌妓二首》。女诗人杜秋娘也曾是歌妓。唐朝歌妓薛涛为中唐女诗人魁首,有“文妖”、“大唐雀”的称号。薛涛因父亲病逝,母孀,生活困顿无依,于是16岁的薛涛加入成都府乐籍成为乐妓。她辨慧工诗、多才多艺,受著名节度使韦皋、武元衡等人器重;与元稹、白居易、杜牧、刘禹锡等人竞相酬唱,诗名大振。中唐的肇评价薛涛:“乐妓而工诗者,涛亦文之妖也。”薛涛还以歌妓兼清客的身份时常出入幕府诗侑酒。韦皋曾拟奏朝廷授以薛涛秘书省校书郎的官衔,格于旧例,未能实现,但人们往往称之为“女校书”。 晚唐温庭筠为代表的花间派诗词,与歌妓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从内容和形式上看,花间派词主艳情,柔媚婉约,与“倚声填词”、协乐歌词的性质分不开,以描写深闺绣房、歌楼妓馆的浅斟低酌为主。这些词通常会于宴会中由歌妓演唱,因此这些词得以广泛流传,歌妓实在功不可没。

唐朝乐舞壁画唐朝乐舞壁画

宫廷中也有不少歌妓,唐玄宗爱好音乐,他于开元二年(公元724年)设置左右教坊,掌管宫廷的俳优杂技。当中的宜春院由女伶组成,称为“内人”;由于她们常在皇帝面前演出,又称“前头人”。当时出现了一些优秀的宫廷歌妓,如念奴、许和子(许永新)等,二人的事迹见五代王仁裕的《开元天宝遗事》。据载,念奴歌喉有如钻出了天上的朝霞,虽然鼓笙竽的嘈杂也不能遮遏,因此玄宗对她十分宠爱 。元稹亦曾在《连昌宫词》诗中描写了当时的情况。许和子是吉州永新(今永新县)人,因此又称“许永新”,父亲是乐工,据段安节《乐府杂录》载,她从小就喜欢唱歌,且美丽聪明,她的歌唱自然清新,善于变古调为新声 。有一次,唐玄宗在勤政楼举行盛大宴会,但观众的喧闹声干扰了音乐声,玄宗很不高兴。高力士就建议由许永新登台演唱,以止喧哗,许永新歌声一起,场内顿时寂静无声,观众都被她的歌喉所吸引了。玄宗常常说她的歌值千金

五代十国

二十四伎乐雕刻二十四伎乐雕刻

五代十国时,南方相对稳定,宫廷内外都有歌妓。僻处西南的巴蜀,相对安定,前、后蜀时期,成都市廛繁荣,歌舞游玩之风很盛。新兴的通俗音乐形式——词,受到青睐。前蜀高祖王建的陵寝——永陵,墓室有24幅精美的乐舞伎雕刻。除了两个舞蹈伎外,其余22幅为奏乐伎。乐伎分别击羯鼓、击铜钹、吹贝、吹笙、吹叶、弹箜篌、吹筚篥、弹筝,吹排箫、吹公式、拍板、弹琵琶、击都昙鼓、击齐鼓、击腰鼓、吹笛、击鸡娄鼓和摇鼗鼓、击答腊鼓、击毛员鼓,舞伎跳着唐代的软舞。

花蕊夫人曾写过100多首《宫词》,描写宫中生活。诗被收在《全唐诗》中。这些诗句生动地记载了五代时期的成都(主要是宫廷)乐舞的盛况。这些诗句,描绘了宫廷中从学习、排练到表演的一整套乐舞表演情况。为了表演的成功,梨园子弟和教坊的乐伎们天天都在学习和排练。“夜夜月明花树底,傍池常有按歌声”、 “尽将筚篥来抄谱,先按君王玉笛声”、“重教按舞桃花下”、“按罢《霓裳》归院里”、“每日内庭闻教队”、“海棠花下合《梁州》”、“宜春院里按歌回”。这里所说的按歌、按舞、按玉笛声、按《霓裳》、教队、合《梁州》,都是排练。“蜀锦地衣呈队舞,教头先出拜君王”,“偏出六宫歌舞奏,嫦娥初到月虚轮”,说的则是表演。从花蕊夫人的《宫词》中,可以看到在五代时期,前后蜀的宫廷乐舞中已经有队舞的表演。“蜀锦地衣呈队舞,教头先出拜君王”。描写的就是队舞的表演,而所谓“舞头”,大概就相当于宋代队舞中的“竹竿子”。前蜀王衍时期的队舞中,采红莲队舞是非常有名的。采红莲队舞的舞台布景极其奢华:以彩绸装饰成青翠缥缈的蓬莱仙山,再用画着水纹的绿色丝绸作地衣,并用鼓风器吹动地衣,使之起伏翻滚,犹如碧浪滔滔。这时由山洞中“划”出两艘乘坐着二百二十名女伎的绸扎彩,她们手执粉红莲花,列于阶前,先下船致辞,然后曼声歌唱,再回到船中,最后划入山洞。宋人田况曾在成都做过官,他在《儒林公议》中记载了采红莲队舞的表演情况。

《韩熙载夜宴图》《韩熙载夜宴图》

“尽日绮罗人度曲,管弦声在半天中”、“总是一人行幸处,彻宵闻奏管弦声”。宫廷如此,民间也毫不逊色。北宋初年,张咏《悼蜀诗》描述后蜀时的成都说:“烛影逐星沉,歌声和月落。”陆游记载前后蜀时期仅崇州一地就有民间乐手数千人,有“三千官柳,四千琵琶”之说。

韩熙载夜宴图》是五代十国时期南唐画家顾闳中的绘画作品,描绘了官员韩熙载家设夜宴载歌行乐的场面。画中画有李姬、王屋山等歌妓的表演画面,画面“听乐”中画有乐妓李姬怀抱琵琶独坐,因演奏水平高超,引得在场的人们全都注目专心倾听。画家在此也向李煜交代了到场的宾客:离李姬最近搭手斜坐的是她的哥哥教坊副使李嘉明 (李家明),立在李家明身边的蓝衣女子是善舞者王屋山;在画面“观舞”中,这时聚会的人们情绪达到高潮,纷纷放下官场架子参与娱乐。韩熙载脱去外袍卷袖,执槌与生舒一起为跳“六幺舞”的舞妓王屋山伴奏。

宋朝

宋朝歌妓宋朝歌妓

宋朝时,不少士人都有蓄养歌妓,或与歌妓交往、酬唱,亦影响文学创作和传播。仁宗朝的宰相韩琦,“家有女乐二十余辈”,欧阳修有歌妓“八九姝”,苏轼“有歌舞妓数人”,王黼有家妓“十数人”。 刘娥曾是歌妓,擅长击鼗(拨浪鼓)的技艺,善说鼓词,她擅长播鼗(拨浪鼓),边播边唱,歌声动听。

其中婉约词派与歌妓关系很深,北宋初年婉约词派的词是为了让歌妓歌唱而作,内容多为男女恋爱、闺情等。张先晏殊柳永等词人都有不少关于歌妓的词作。柳永经常与歌妓接触,常为歌妓、乐工填词,也常自度新曲,再填词让歌妓演唱。他仕途不顺,亦可能因为如此,对同在社会下层的歌妓有特别的感情,与她们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当时歌妓们都很喜欢跟柳永酬唱;歌妓们“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柳永死后,杭州歌妓谢玉英出头,与其他歌妓出钱把他殓葬,每年清明,歌妓们都会去柳永墓拜祭,称为“吊柳七”或“吊柳会”。他有不少关于歌妓的词,例如《惜春郎》、《凤衔杯》等,内容包括描述歌妓生活、描绘歌妓色艺、抒发对歌妓的相思眷恋等,在《乐章集》中有提到的歌妓有虫娘、英英、心娘、酥娘等。

除了婉约派的词人外,开创豪放派的苏轼亦有与歌妓交往,他离开杭州赴密州(今山东诸城),途经苏州时,有歌妓守在阊门出城处,为他设宴饯行,苏轼就赋《醉落魄·苏州阊门留别》送给她。苏轼被贬到黄州时,歌妓来佐酒,歌妓围着他,让他填词,唯独一个叫李宜(李琦)的歌妓被落下了。后来,李宜(李琦)求诗,苏轼写下:“东坡五载黄州住,何事无言赠李宜?”之后又续了下句:“却以城南杜工部,海棠虽好不吟诗。” 苏轼的妾侍王朝云也是歌妓出身,歌妓琴操亦与苏轼有交情。苏门学士秦观也与歌妓交往甚密。而苏轼的好友陈慥多蓄歌妓,妻子柳氏不满,柳氏更当着客人面前击壁大呼,陈慥因此十分畏惧妻子,此事亦即成语河东狮吼的由来。

北宋末年的歌妓李师师善词曲、工歌唱,十分有名,周邦彦亦与她有来往,写词赠予李师师,除了李师师外,周邦彦也曾与歌妓岳楚云有来往。南宋之后,词逐渐被“雅化”,描写歌妓的词较少,很多词亦不再适合由歌妓演唱,但当时的词人仍有些为歌妓作词。

宋朝歌妓擅唱“小唱”“嘌唱”。小唱属于雅唱,比如“曲”、“曲破”,歌妓载歌载舞,自个儿用手或拍板打节拍,旁边的乐手用觱篥、龙笛、笙伴奏。歌妓要唱出雅调,“声音软美”,节奏徐缓,一板三眼。北宋的孟元记载,擅唱小唱的歌妓有李师师、徐婆惜、封宜奴、孙三四,其中李师师独占鳌头,代表唱《少年游》、《兰陵王》及《大酩》、《六丑》。南宋歌妓中的小唱名角更多,《梦粱录》里提到金赛兰、范都宜、唐安安、倪都惜等等。

嘌唱是通俗唱法,唱歌曲,唱曲儿,唱小令。歌妓用鼓板伴奏,急管繁弦,活泼恣纵。开封歌妓中的嘌唱代表有张七七、王京奴、安娘等,杭州歌妓中的嘌唱代表有施二娘、时春春、时住住、何总怜、徐胜胜、朱安安、陈伴伴、余元元等。

唐代的歌舞大曲,在宋代发展为队舞表演。据《宋书·乐志》记载,宋代宫廷队舞,就有“小儿舞队”和“女弟子队” 。宋代史浩的《郧公式峰真隐漫录》详细地记载了宋代《采莲舞》《太清舞》《柘枝舞》《花舞》《剑舞》《渔父舞》等的表演情况。

元朝

元朝时一些演出杂剧的女伶是出身自教坊的歌妓。此外,不少歌妓会于歌楼里或宴席中演唱散曲助兴,元人夏庭芝的《青楼集》和陶宗仪的《辍耕录》记载了一些歌妓、女伶的生活花絮和事迹,除了演出杂剧和演唱散曲外,她们还会演唱戏文、慢词、诸宫调等。元朝著名的歌妓有梁园秀、张怡云、顺时秀 、珠帘秀 、天然秀等。她们亦与文人交好,有些演出杂剧的歌妓,还与元曲作家建立深厚的友谊,例如珠帘秀和关汉卿、天然秀和白仁甫等。

明朝

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南京和北京立教坊,到了明朝中叶士大夫找歌妓的风气更盛 。在岭南亦有歌妓,例如张乔,她生于明万历年间,卒于崇祯六年(1633)七月廿五日,字乔婧,一字二乔,又名张丽人。随母沦落为歌妓,与南园诗社诸子交厚,年仅十九岁就死去,其友彭孟阳等把她葬于广州白云山麓梅花坳,当时名士各作诗一首,植花一株于墓旁,号为“百花冢”。

从南朝开始,秦淮河两岸酒家林立,许多歌妓聚集在此。明朝时期,秦淮河畔更加繁华,史书记载“秦淮灯船之盛,天下所无。两岸河房,雕栏画槛,绮窗丝障,十里珠帘”。明末秦淮歌妓中,八位歌妓才女陈圆圆、李香君、柳如是、顾眉生、马香兰、卞玉京、寇白门、董小宛被称作“秦淮八艳”。

清朝

明清之交偶然被人们记得的歌妓有冬儿、郎圆等。冬儿为田宏遇所养的家妓,后不知何故转到刘季平的名下。郎圆在贵族的家庭夜宴上跳过唐代著名的健舞《柘枝》。这被吴伟业在他的《临淮老妓行》、《宫闺小名录》诗中记录下来。吴伟业赠诗有:“轻靴窄袖柘枝装,舞罢斜身倚玉床。” 藩王也乐于在家中蓄养歌妓歌舞,平西吴三桂“喜度曲,不差累黍,有周公谨风焉。蓄歌童十数辈,自教之”。 清人田舜年同样热衷伎乐,“女优皆十七八好女郎,声色皆佳”。 豪商大贾“选妓征歌,载酒平山堂、二十四桥为乐”。 清代泰兴季氏凭借财力蓄养女乐三部,日夜歌舞尽欢。 在《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中,李渔诉说:“歌姬数人,并非钱买,皆出知己所赠。”李渔在途经平阳府时,知府陈质夫买了个姓乔的13岁歌姬送给李渔。几个月后,在甘肃兰州,当地一位贵人又送给他一个王姓的歌姬,也是13岁。乔、王二人都有极好的戏曲天赋,李渔自任教习和导演,以乔、王二人为台柱,组成了家庭戏班子,教唱的内容,就是自己创作和改编的剧本

乾隆时,扬州成为花之地的聚集地,有不少歌妓,郑板桥的诗写有“千家养女先教曲”,可见歌妓之多。而《落拓》一诗亦提到“缝衣歌妓家”,郑板桥的《道情十首》被北京歌妓招哥传唱,他知道后便托人带钱给招哥:“宦囊萧瑟音书薄,略寄招哥买粉钱”。相传乾隆下江南时,遇到一个歌妓,欲带她回宫,他的第二任皇后乌喇那拉氏就剪自己的头发来劝谏他。

清末民初至现代

清末民初时,上海的高级妓院有不少有才艺的娼妓,这种妓院和妓女一般被称为“长三堂子”和“长三妓女”。韩邦庆的小说《海上花列传》是以娼妓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就是描写上海妓院中这些妓女的生活,她们通常被称呼为“先生”。这类长三妓女有“高级妓女”“先生”“倌人”“长三书寓”等称呼,虽也具有才艺,但未被称呼为歌妓,是因为长三妓女虽有才艺,但是是以卖身为业的,性质上是卖艺也卖身的妓女。在当时上海的妓院里,一般把还没有接客的女孩称为“小先生”“清倌人”,她们是妓院中卖艺不卖身的人,当时她们也被称为歌妓、歌女、卖唱女。被称为长三堂子的高等妓院,姑娘未成年是不接客的,老鸨的目的是要等姑娘卖唱红了,接客时才能开出高价,接客之后“小先生”就被称为“大先生”了。

而中文“歌女”的名称在1920年代末叶才出现,即民国十四年之后。歌女这个职业最初出现在民国时期的上海、广州等沿海城市。民国时期的歌女除了在传统的酒家、妓院表演,还有于夜总会、舞厅等由西方传入的娱乐场所表演,由于她们多会与客人交际应酬、饮酒,因此又称交际花,交际花也包括舞女。

秦淮河上原有一种歌妓,是以歌为业的。从前都在舫上,唱些大曲之类,每日午后一时起,晚上照样也有一回。后来被政府取缔,改于“七板子”上卖唱。 虽然这种歌妓是卖艺不卖身的,但当时一些人,包括一些知识分子,认为她们从事的职业不正当。朱自清俞平伯就分别于两篇同样题为《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文章中描述过她们。朱自清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1923年10月11日)中,说到卖歌和卖淫不同,听歌虽然与狎妓不同,但她们是被逼的以歌为业,觉得她们与娼妓都属于“妓”,认为她们从事的是不健全的职业,对于她们,应有哀矜勿喜之心,不应赏玩的去听她们的歌。还因在通俗的意义上,接近妓者总算一种不正当的行为。朱自清同情并尊重这些歌妓,所以拒绝了她们,认为听歌是对于她们的一种侮辱。 而俞平伯也出于对歌妓的尊重和同情而拒绝听歌,认为听歌是对她们的侮辱。

台湾由同治年间开始出现一种叫艺妲的歌妓,盛行于日治时期。她们在艺妲间接受训练和表演,亦会到酒楼、庙会、私人筵席等表演,以演唱戏曲为主,多名艺妲唱曲并作角色扮演则称为艺妲戏。

清代末年,广州就有一批由有财的“师娘”开设及经营的专事收养、培训失明女子习艺,授其操琴、唱曲和占卜技艺,以供日后为其卖唱赚钱的堂口。富有之家的婚嫁喜事,常常会请师娘来歌唱助兴。师娘,是指以演唱粤曲为业的失明女艺人,也称“瞽姬”。早期以唱木歌、龙舟歌、南音、粤讴为多,到晚清时以唱粤曲为主。清末到五四运动前,粤曲步入“师娘”时期。20世纪初,广州西关的茶楼初一楼, 开创了“一几两椅”的师娘演唱形式。此例一开,珠三角地区及香港、澳门的茶楼,纷纷仿效。1918年左右,开始有视力正常的女伶登台唱曲。第一位女伶在宝华路初一楼首先登台演唱,是艺名为凤影的林燕玉,开了失明艺人和女伶混合演唱之先。林燕玉原是在妓馆中以唱曲娱乐宾客的歌妓(卖艺不卖身的“琵琶仔”),之后曾是琵琶仔的卓可卿也被西关另一家曲坛聘请登台演唱。一部分原来演唱外省小调和地方曲艺的歌妓脱离妓籍,转到曲艺队伍中来,这就是“女伶”的由来,她们逐渐取代原来唱古老粤曲的“师娘”的地位,并活跃在新兴的茶楼歌坛。 妓院里的未成年歌女被称为“琵琶仔”,琵琶仔往往会成为一种叫老举的卖身妓女,也称“阿姑”。

“歌女”一词出现后,由于“歌妓”的“妓”字令人联想到性工作者,而“歌姬”的“姬”又有“宠姬”、“姬妾”的意思,“歌妓(伎)”和“歌姬”的称呼被“歌女”所取代。因歌女一词也开始指一些知名度不高、“档次较低”的女歌手之贬称,常用来指一些知名度较低或到处演唱为生的女歌手,因此歌女在当时的社会地位非常低,很多歌女都会用化名在各个场地演出。20世纪20年代前后,随着唱片业和电影业的发展,加上五四前后西方戏剧的传入,令不少知识分子加入演艺行列,艺人的社会地位亦得到提高,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歌手也开始拍摄电影、录制唱片,成为红极一时的明星,这些知名度较高的女歌手已不再称为“歌女”,“歌星”这个名称已出现。在台湾、香港等地,直至20世纪中后期,仍然有人作为“歌女”,化名在酒廊、酒楼、餐厅、舞厅、头、游乐场等地方演唱。

来源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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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至民国时期的歌妓和歌女来源有:

  • 因家贫被卖为歌妓以歌舞为业

  • 唐朝宫廷设有教坊,当中的宜春院专门训练歌舞艺人

  • 从女奴中挑选具色艺者加以歌舞训练,如富贵人家的家奴和没入宫廷为宫奴的犯罪官员妻女

  • 民国时期的歌女有些是希望赚更多金钱以提高生活水准,而以演唱为业

    古代的歌妓多是从小受到严格训练,有些继承父母的乐籍,童年时就开始被训练弹唱技艺,亦有贫苦人家把女儿卖为歌妓,由主人安排训练,约于十二、三岁左右就可以表演。杜牧写给歌妓的《赠别》写有“娉娉袅袅十三余”,白居易《琵琶行》中描写的琵琶女“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 ,苏轼初遇王朝云时,王朝云只有十二岁。古代歌妓有些会嫁作士大夫或商人为妾,有些已嫁人的歌妓因为夫家家道中落或被抛弃而重操故业。

    民国时期的歌女于茶馆、酒楼、舞厅演唱时,会收到客人的打赏,有些歌女得到客人欢心,会嫁给客人作妻妾。有些嫁于普通人家或穷人家的歌女,婚后仍会继续卖唱来帮补家计。有些嫁给有钱人的歌女,因为夫家家道中落,或与丈夫婚姻破裂,会重新开始演唱赚钱养家。民国时期的歌女有些有固定的演唱场所,与场所东主以分帐或雇佣方式合作。当时艺人地位已开始提高,若得到赏识,可以灌录唱片,成为歌星,或进入电影界,成为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