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诗词学会 编辑

全国性文学类学会

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于1987531日,是以促进中华传统诗词发展,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为目的的非营利性专业学术机构。

其主办的会刊《中华杂志月刊,现已成为中国发行量最大的诗词刊物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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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中华诗词学会

成立时间:1987年5月31日

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

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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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郭石三人、上海鞠国栋、天津等二人、筹委会顾问叶嘉莹。当时已被称为名誉会长的钱昌照出席并讲话。筹委会主任姜椿主持会议。副主任周一萍介绍了近两年来筹备情况和召开成立大会的设想。经过代们的反复协商,在京召开中华诗词学会成立大会。正式代表定额246人,拟选理事定额173人。建议编印《中华诗词学会成立大会特辑》,筹印《中华诗词学会丛书》,开办“中华诗词书屋等。至此筹委会工作已告完成。

1987年5月30日,各市代表纷纷到北京辽宁饭店报到。5月31日(农历端午节)上午,中华诗词学会成立大会在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60人,列席代表60人,特邀代表和顾问60人,来宾60人,共440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习仲勋到会祝贺并讲话。杨静仁、楚图南、钱昌照、赵朴初和中宣部、统战部、全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领导及代表到会祝贺。开幕式由学会筹委会副主任周一萍主持;筹委会主任姜椿芳作了书面讲话,钱昌照致开幕词。陈雷、布赫等及加籍华人叶嘉莹教授、日中友好诗协会代表棚桥篁峰、新加坡新声诗社长张先楫、美东中华诗友会代表思超、香港诗人超都在会上相继发言。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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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活动

中华诗词学会通过举办中华诗词入市、入村、入校活动,积极探索古体诗词走向群众的新途径,为扩大诗词的社会影响起到了积极的促动作用。成立中华诗词学会教育培训中心,先后聘了具有影响力和突出贡献的著名诗人、学者专家、教授为教育培训中心诗词国学指导教师数十人,开班(研修班、进修班)办学(函授)培训。

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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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会长:郑欣淼

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文

副会长:代东、树喜、张克复、陈文玲、范诗银、林峰(北京)、罗辉、周啸天、赵永生、胡迎建、贾学钱志熙昌、彭崇谷

秘书长:林峰

历任领导

第一任会长:钱昌照

第二任会长:周谷城

第三任会长:孙轶青

名誉会长:臧克家

常务副会长: 郑伯农

顾问:凯张岳琦郑欣淼欧阳鹤张结杨金亭梁东周笃文段天顺

副会长:丁国成宣华 赵京战 晨崧雍文华王亚平 振振赵焱森张福有

星 汉 刘麒子 杨逸明武正国

秘书长:王德

会长助理: 李文朝

副秘书长:李一信

培训中心主任:李树喜

领导名单简介

钱昌照

钱昌照钱昌照

昌照(1899—1988),江苏常熟人,1918年上海浦东中学毕业1919年就读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1922年进牛津大学深造。1928 年任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1929年任国民政府秘书,1930年任教育部常务次长,1932年任国防设计委员会副秘书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源委员会委员长。1949年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的接见。1949年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建国后,历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兼计划局副局长,第一、二、三、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案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第三届中央委员、第四届中央常务委员、社会联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对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五、六届民革中央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副主席。

周谷城

周谷城周谷城

周谷城(1898—1996)湖南益阳人。1917年考人北京高等师范学院英文系。1921年任长沙第一师范学校英文教员,任湖南省农民协会顾问、省农民运动讲习所教师、全国农民协会筹备会秘书。1930年秋任广东中山大学教授兼社会系主任。1931年任暨南大学教授兼历史社会系主任。1942 年任复旦大学教授兼任历史系主任、教务长。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文教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第一、二、三、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1930年加入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前身),在上海创办《正理报》(周刊),著文批判买办哲学

孙轶青

孙轶青孙轶青

孙轶青别号霞寓公。1922年生。山东省乐陵市人。肄业于山东民中学。1938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革命战争,曾任中共沧县、东县委书记兼游击队政委、地委秘书长。建国后,历任团中央常委,全国青联副主席,《中国青年报》社长兼总编辑。《北京日报》党委书记总编辑,《人民日报》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编辑,国家文物局局长,一、二、三届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直分会顾问,全国政协委员、副秘书长、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当代诗人词家代表作大观》编委会第一、二、三卷顾问。现任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孙轶青自幼爱好书法与传统诗词。著述有:《振兴传统诗词,促进精神文明》、《充分发挥传统诗词的社会功能》、《应当提高传统诗词的地位和作用》、《传统诗词与时代精神》、《格律诗词的声韵改革》、《适应时代,注入生活,走向大众》、《开创社会主义诗词新纪元》、《论走向大众》、《传统诗词与青年》、《让中华诗词走进校园》及其有关新闻工作、思想修养、文物博物馆事业、书法艺术、中华诗词等报刊论文。是中华诗词学会发起人之一。

臧克家

臧克家和郑伯农臧克家和郑伯农

臧克家(1905——2004),笔名少全、何嘉。山东诸城人。民盟成员。193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历任山东临清中学教员,第五战区司长官部秘书、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战时文化工作团团长,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候补理事,《文讯》月刊主编。1949年后,历任人民出版社编审,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诗刊》主编。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至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第六、七届常委,中国作协第一、二、三届理事和第三、四届顾问及第五、六届名誉副主席,中国文联第三、四届委员和第六、七届荣誉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25年开始发表作品。194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集《烙印》、《臧克家旧体诗稿》、《古树的花朵》、《挂红》、《学诗断想》、《臧克家古典诗文欣赏集》等。《臧克家全集》获第六届国家图书提名奖。

郑伯农

马 凯马 凯

郑伯农,当代文艺理论评论家。1937年生于福建省长乐县,1962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并留院任教。1977年在文化部政策研究室、中国文联研究室做调研工作,1989年年任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兼《文艺报》主编。长期从事文艺研究、编辑和组织工作。现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会长、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当代诗人词家代表作大观》编委会顾问。著有文论集《在文艺论争中》、《艺海听潮》、《青史凭定是非》以及诗集《赠友人》等。其诗凝练流畅,富有幽默感和历史沧桑感。现为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

马凯

马凯,1946年生,上海市人,1965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十五大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张岳琦

张岳琦 和郑欣淼张岳琦 和郑欣淼

张岳琦。1938年生,山东枣庄人,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黑龙江省委办公室秘书、辽宁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广东省委秘书长、常委。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吉林省副省长,吉林省委副书记,吉林省政协主席。2003年任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省和国家级报刊发表诗词作品数百首,并有专著《诗词格律简捷入》。现任中华诗词学会顾问,长白山诗社社长。

郑欣淼

郑欣淼,1947年生,陕西人,大专。曾任陕西省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文化组组长,青海省副省长,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现任文化部副部长兼故宫博物院院长。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鲁迅研究学会会长。长期从事鲁迅研究、文化研究以及政策理论研究,曾出版《文化批判与国民性改造》、《鲁迅与宗教文化》、《社会主义文化新论》、《政策学》4部学术专著。致力于文物博物馆研究,倡导“故宫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创作旧体诗词,80年代在报纸公开发表,至2007年约有500首问世。已出版《雪泥集》、《陟高集》、《郑欣淼诗词百首》。

欧阳鹤

欧阳鹤和 张 结欧阳鹤和 张 结

欧阳鹤,湖南长沙人,1927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力部局级离休干部。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华诗词》顾问、编委、轮值终审,原副主编。曾获首届华夏诗词奖一等奖、“轩辕杯”全国诗词联大赛一等奖、国际炎黄文化研究会龙文化金奖及“金城杯”、“野草杯”等多种奖项。著作有《鸣皋集》、《欧阳鹤诗词选》等。

张结

《中华诗词》杂志社主编,中华诗词学会网编委。

杨金亭

杨金亭,长期从事诗歌的编辑与评论工作,曾任《诗刊》编审、副主编,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北京诗苑》、《中华诗词》主编。其诗词创作开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已出版《村歌唱晚》《虎坊居诗草》等诗词集。

梁东

梁 东 和周笃文梁 东 和周笃文

梁东,1932年生于安徽安庆市,1953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学院,曾任煤炭部教育司长、计划司长、财务司长、办公厅主任,能源部经济调节司长,中国煤矿文联主席,中国煤矿书法家协会主席,中国煤矿作家协会名誉主席;第六次全国文代会当选全国委员,并曾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三届理事;北京世纪名人国际书画院副院长;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华诗教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原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华诗词》杂志社顾问、编委,原社长、编委。出版作品:《梁东字书诗词选》、诗词集《好雨轩吟草》、散文集《家住长江边》、艺术作品集《开放入大江来》等。

周笃文

李文朝照片李文朝照片

李文朝,山东梁山县人,1948年生。中国人民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原主任,少将军衔,高级记者大学文化,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军事节目委员会会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解放军《红叶》诗社编委。曾任济南军区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济南陆军学院政治部主任、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政治委员。参与主创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全国好新闻奖”、全国军事题材电视新闻、专题特等奖、一等奖等诸多奖项。著有《古枝新蕾》、《秋》、《李文朝将军诗词选集》、《花果与根须》、《新闻行知录》、《长城壮歌》等。有多首诗词发表在《人民日报》等主要报纸和刊物。《沁园春·四季画屏》、《五言古体诗·登泰山》等被制作成电视诗词艺术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本人入选《中国专家大辞典》、《中国作家大辞典》等辞书。诗词作品及手稿著作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现代文学馆收藏。

丁国成

丁国成,笔名丁巴、陈群。1939年出生于黑龙江,长于吉林德惠。1965年毕业于吉林大学中文系。历任文化部艺术司干部,国家出版局版本图书馆副主任,中国作协《诗刊》理论室副主任及主任、编委、副主编、常务副主编,中国作协第五届全委委员、编审。现为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中国诗歌学会理事,中国作协第六届全委委员及理论批评委员会委员,《中国当代诗人词家代表作大观》编委会顾问,《中华诗词》常务副主编,《诗刊》副主编。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58年开始发表作品,1979 年加入中国作协。著有诗论集《古今诗坛》、《吟边谈艺》、《诗法臆说》、《诗词锁议》、《诗学漫笔》,主编《中国新时期争鸣诗精选》,参与主编《中华诗歌精粹》、《历代名诗一万首》等。

宣奉华

宣奉华,笔名沐阳、田苏,,1942年生,籍贯安徽省肥东县。中共党员。196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分配到中央文化部电影剧本创作研究室工作;1973年从文化部干校分配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任记,编辑;1978年调到新华社安徽分社工作,历任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安徽分社副社长,代社长,社长、党组书记;1995年调到北京中国新闻学院任副院长,教授,研究生导师,党委副书记。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助理、代秘书长。著有《朱云风摄影艺术》、《涓流集》及诗词、文学、新闻、学术作品等约300多万字。

赵京战

赵京战 和 晨 崧赵京战 和 晨 崧

赵京战,笔名苇可,河北安平县人,1947年出生,1966年入伍。空军功勋飞行员。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副师职,大校军衔。2003年6月起到《中华诗词》杂志社工作,任编辑部主任。2004年1月任杂志副主编,执笔编写《中华新韵(十四韵)》。2005年1月任杂志常务副主编。2005年 12月在中华诗词学会第二届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副会长。主要著作:《飞行员论文选》、《苇可诗选》、《苇航集》、《中华新韵(十四韵)》(执笔)、《诗词韵律合编》、《网上诗话》、《新韵三百首》、《“诗词韵库”检索与输入软件(光盘)》(合著)、《居庸诗钞》。编写《中华词谱》《中华曲谱》。

晨崧

晨崧又名:肖锋。本名:秦晓峰。曾用笔名:锋刃、小锋。1935年生于河北省。大专文化。1950年抗美援朝参军,曾任助理员、区队长。铁部政治部部员、秘书。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办公室主任,纪律检查委员,机关党委专职书记及干部局长。系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中国楹联学会会员。1987年加入中华诗词学会后,于1988年在中直机关创办观园诗社,任社长、以后陆续任《 全国诗社诗友作品选萃》执行编委、中华诗词学会副秘书长、会长助理、副会长,中华诗教委员会副主任。全球汉诗总会副会长,北京诗词学会顾问、《中国万家诗》编委会顾问等。自1958年从事诗词创作以来,写有格律诗词近四千首。有《晨崧诗词选》、《忘年情义最深长》、《关于诗词创作中的情景与疏密》,《关于诗词创作的几个问题》、《诗词理论基础知识选编》,《文缘 诗意心声》等诗、文专著。曾在世界文化艺术协会(台湾)举办的统一命题、统一韵律的万人联谊征诗大赛中获金牌奖。在国内外多次诗词大赛中获各种奖励。部份作品选入多种专集、辞书、辞典和碑林,有的为陈列馆收藏。2002年被国际炎黄文化研究会授予“对炎黄文化卓有建树、做出突出成就”的诗人,以及“ 全国百佳诗词家”称号等。

雍文华

雍文华和 王亚平雍文华和 王亚平

雍文华,原姓许,1938年6月生于湖北公安县,后流落湖湘,遂入籍湖南湘阴县。1964年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在湖南省澧县一中任教。1975年澧县人民政府广播局、文教局教研室任总编、中学语文教学辅导员;197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唐宋诗词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文学硕士学位。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文学干事、副处长、处长;中国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副主任(副司级)、研究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副秘书长、学术部主任、图书编著中心副主任。著有《罗隐集》、《民族历史主题》、《潇湘云水楼诗词》及《试论文化保守主义》、《历史文学:历史性、文学性、当代性》、《芳菲自古长相续--论〈罗音室诗词从稿〉》等论文。

王亚平

王亚平,1949年2月生于川北盐亭,11岁打短工,当过商贩、农民、焊工、电工、文书、会计、编辑,曾辗转于新疆、陕西、西藏、山东、云南等省。王亚平的诗学新论《苦吟重估》曾在“老龙口杯”、“李杜杯”、“回归颂”、“世纪颂”、“红豆相思节”等全国大赛中获奖。现为云南省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主任、教授,《中华诗词》编委。

钟振振

钟振振 和 赵焱森钟振振 和 赵焱森

钟振振,1950年生。籍贯湖南湘阴。1968年毕业于南京外国语学校英语专业。1978年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获博士学位,留校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特聘教授。现为校古文献整理研究所所长,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外国学者中华文化研究奖学金”指导教授,中国韵文学会会长,国际汉诗学会副会长,《中国韵文学刊》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学遗产》杂志编委,《新宋学》编委,香港《东亚文化研究》编委,台湾《宋代文学研究》编委等。1993年应邀在美国耶鲁大学韩国汉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大学、暨南国际大学、及北京师范大学等海内外数十所大学或研究机构讲学。著有《东山词校注》、《金元明请鉴赏辞典》、《北宋词人贺铸研究》、《词苑猎奇》、《宋词纪会评》及若干诗词作品。

赵焱森

赵焱森,男,65岁,大学文化。曾任中共湖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现任省人大常务委员,中华诗词学会顾问、湖南诗词协会会长、湖南《岳麓诗社》社长。诗歌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诗刊》、《中华诗词》等多家报刊发表。著作有《毛泽东颂诗字帖》、《昆仑颂》、《华夏颂》。主编有《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大典》、《中国古代名地方官》、中国《五十年纪要》、《湖南当代诗词选》等。

张福有

张福有张福有

张福有,1950年生,吉林集安人,养根斋主。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吉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吉林省社科院副院长,全国文联委员。研究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影家协会第六届理事、吉林省摄影家协会终身荣誉主席。吉林省政协常委。吉林省长白山文化研究会会长、长白山诗社副社长、《长白山诗词》副主编。辑笺《长白山诗词选》,著有《张福有诗词选》、《养根斋诗词选》、《诗词曲律说解》、《一剪梅情缘》、《长白山诗词史话》、《西行诗草》等。曾获《光明日报》举办的“回归杯”全球诗词大赛优异奖、“红豆杯”诗词大赛优秀奖。

星汉

星 汉 、 刘麒子 和 杨逸明星 汉 、 刘麒子 和 杨逸明

星汉,姓王,字浩之,1947年生,山东省东阿县人。12岁随父母进新疆谋生。17岁参加铁路工作,为学徒工、信号工。后考入新疆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现为新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新疆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散曲研究会理事,《中国当代诗人词家代表作大观》编委会顾问,《中华诗词》编委。公开出版有《清代西域诗辑注》《天山韵语》(诗词集)等10余种。

刘麒子

刘麒子,笔名新,1943年生,籍贯广东省揭阳。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65年参加工作。1988年起任地级市正处级职务。曾先后几次被省派同有关名家赴全国各地学术交流,1984年起曾先后为潮州韩文公祠碑林、汕头石摩崖石刻等处碑林碑刻征集名家墨宝数百帧。社会职务为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中国楹联学会顾问、中华诗词学会诗书画委员会主任、《中华诗词》杂志社特邀编审、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中国东方书画院终身客座教授。著有《新集》、《新吟草》、《刘麒子论文集》及书画集若干本,书法被镌刻于各地有关碑林、园苑,业绩被收入多种辞书辞典中。

杨逸明

杨逸明,1948年生于上海,籍贯江苏无锡。上海向明中学六七届高中生,文革中在上海隧道公司当工人,文革后在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1980年上海裕德中学教师,1983年上海展览中心设计师。1999年担任上海诗词学会秘书长,2004年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担任《上海诗词》的常务副主编十年。现为上海诗词学会副会长。诗词作品在全国诗词大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已出版诗词选《飞瀑集》。

武正国

武正国,男,汉族,1940年1月生,籍贯山西省交城县。大学本科,研究员。1960年2月参加工作,1959年5月入党。历任山西化工学院教师;中共山西省委政治研究室干事;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秘书、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83年任中共山西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995年任中共山西省委秘书长;1996年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2000年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1年任山西省诗词学会顾问。中华诗词学会顾问。现为山西诗词学会会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有诗词集《拾贝集》《三晋咏怀》、《三春集》、《武正国短诗选》。编撰过十余本政治、经济、文史类书籍。主编有诗词集:《民族魂》、《新田园诗词三百首》

王德虎

王德虎,笔名晋樵叟、咸若堂主,1938年生,山西平顺人。1963年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曾任党支部书记,系团总支书记,兼授哲学课。1978年任首师大二分院教务处负责人,院党委委员,兼任古代文学教师。1982年任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处长兼授古代文学课。1986年任全国政协学工办三处处长、医卫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0年任全国政协专委局办公室主任、老干局组宣处长、副局长。北京市成人高教体育协会副主席,兼任电大公安部分校、商业部分校古代文学课程。现任中华诗词学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中华诗词》杂志社办公室主任,《中国当代诗人词家代表作大观》编委。

李一信

李一信,1939年1生,河北省邯郸人。1960年入伍,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九系,在总参某部从事思想宣传工作。1983年转业到中国作家协会,先后任中华文学基金会首任副总干事,鲁迅文学院副院长,中国作协办公厅主任等职。2005年应聘到中华诗词学会担任副秘书长兼组联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系中国作协、中华诗词学会会员。散文、诗歌、小说和书法,均有等级不同的获奖作品。出版有《恋情祭》、《人生圆桌》、《殿有约》、《炉边夜话》、《陋室小语》、《感悟》等。

李树喜

李树喜李树喜

李树喜,河北省安平县人。高级记者,作家,人才学家,历史学者。196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83年后到光明日报工作,历任特派记者,机动记者部主任,社会部主任、新闻研究部主任、光明日报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等。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兼教育培训中心主任、《中华诗词年鉴》编委会副主任、《中华诗词》编委。在新闻、文学、诗词、人才学、社会调查方面皆有著述,已出版个人专著、文集22种。拥有中华诗词韵库专利专利号(同赵京战共同拥有)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理事,人才史学科带头人,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联大、河北大学等教授,中国国情网、国家文化网、中国演艺网、中国网视新闻总监。主要著作:《两个美国老乡》、《人才佳话》、《中国人才史稿》、《沉甸甸的人生》、《流浪汉之歌》、《中国人才思想史》、《阿波丸之谜》、《世纪荒言》、《用人通鉴》、《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诗词之树》等。

学会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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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姓氏笔画为序)

高研班导师:

王子江,中华诗词学会宣教部副主任

王向峰,教授

王国钦,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河南诗词学会副会长

王海娜,北京军事科学院《远望》诗刊副主编

包德珍,海南省诗词学会名誉会长

申士海,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北京诗词学会顾问

乔树宗,陕西老年诗词学会副会长、《秦风》诗刊副主编

刘先森,《湖北诗词》编委、《诗词世界》执行主编

宝安,《诗词家》副主编

孙临清,《旧体诗词》主编

汤和伟,《盖州老年诗词》主编、《辽河诗词》副主编

李书,中华诗词学会理事

李葆国,中华诗词学会学术部副主任

吴北如,诗人

宋湘绮,中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何 鹤,《中华诗词》杂志社责任编辑

张金英,海南省诗词学会副会长、《琼苑》诗刊执行主编

周济夫,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海南省诗词学会名誉会长

周啸天,四川大学教授、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周清印,中华诗词学会副秘书长、《半月谈》主编

郑邦利,中华诗词学会顾问、海南省诗词学会名誉会长

杨小源,沈阳诗词学会副会长

赵永生,中华诗词学会顾问

赵慧文,北京诗词学会顾问、副教授

胡 宁,中华诗词学会青年部副主任

胡迎建,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江西省诗词学会会长

钟振振,中华诗词学会顾问、南京师范大学教授

侯孝琼,中华诗词学会荣誉理事、湖北教育学院教授

黄小甜,中华诗词学会副秘书长兼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傅占魁,《楚声》副主编

蔡正辉,《九州诗词》主编

熊盛元,江西省诗词学会副会长

潘衍习,原人民日报海外版主编

进修班导师:

丁萌霞(河南诗词学会常务理事)

叶千华江南诗友书社总编)

陈淑艳(《宾州诗词》执行主编)

吴国水(居庸诗社社长)

赵丽萍(四平市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

康丕耀(内蒙古诗词学会顾问)

博 核(《赤峰诗词》主编)

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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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华诗词学会。英文全称Chinese Poetry Society(缩写CPS)

第二条

本会是全国各地诗词组织、诗词创作者和研究者、教育者自愿结合起来的群众性文化团体。

第三条

本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贯彻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继承和发扬中华诗词的优良传统,繁荣诗词创作,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创社会主义时代中华诗词新纪元。

第四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政府各项法规、法令,在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和社会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诗词特点,本着适应时代、深入生活、走向大众的精神,开展艺术、学术和社会活动。

第五条本会驻地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4号9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第一款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责任。

第二款本会鼓励会员提高思想水平和艺术修养,致力于诗词创作和理论研究;重视、支持群众性诗词活动的开展,积极推动诗词走进大、中、小学校园,走进工厂企业农村、市镇,积极创建诗词之乡、诗词之市、诗词之校;加强与相关群众性社团的联系,开展社会文化活动;积极培养诗词人才,促进诗词的普及与提高。

第三款本会编辑出版会刊《中华诗词》杂志,编辑各种诗词著作和丛书,开办“中华诗词网站”。

第四款本会积极开展有关诗词的各项活动,如举办诗会、吟唱会、诗词讲座、培训班、诗书画展、诗词学术研讨交流会、诗词比赛评奖等。

第五款本会努力加强与台湾、港澳以及海外华人、华侨诗词界的联系,积极开展海外地区及国际间诗词界的交流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凡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各行业系统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有关部出申请并经本会批准,得为本会单位会员。

  1. 凡赞成本会章程,并在诗词创作或诗词研究、诗词教育方面有一定成就,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过诗词作品或诗词理论文章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两名会员介绍,有关单位推荐,并由本会批准,得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会组织和诗词活动权;

  1. 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优惠权;

  2. 对学会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本会的章程和决议;

  2. 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3. 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笫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不按规定缴纳会费,即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触犯国家法纪,或严重违背本会章程者,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可通报警告、暂停会籍、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会机构设置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款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第二款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行业系统等学会单位直接推举产生。学会亦可邀请部分在诗词界有影响的人员,对诗词事业有较大贡献的诗人、企业家为特约代表。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由常务理事会按照本会会员的数量、单位会员的会员数量,参照其他有关因素综合衡量确定。

第三款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理事会和有关罢免事宜;

  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事宜;

第四款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常务理事会议定,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筹备大会事宜;筹备工作告竣,交由大会主席团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理事会

第一款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一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或采取通讯方式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第二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产生。

第三款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二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和荣誉理事;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

第一款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款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1.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与理事会的决议;

  2.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三款(二)、(三)、(四)项的职权;

  3.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学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十至十五人,秘书长一人。

第一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能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2. 热爱诗词事业,愿为诗词事业无私奉献,有较高水平的诗词创作与理论修养;

  3. 作风正派,人品好,有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领导才能;

  4. 身体健康,能坚持学会正常工作;

  5. 年龄在70岁以下,个别情况特殊、年龄超过70周岁者,需经过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第二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连任者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三款会长为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款会长职权:

(一)主持常务理事会和学会日常工作;

  1.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2. 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文件。

第五款副会长按照分工,协助会长工作。

第六款秘书长职权:

  1. 秘书长为专职,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 主持学会机关开展日常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3. 组织实施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4. 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5.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七款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驻会顾问组成,筹划、决议本会重大事宜。

第八款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驻会副会长、驻会顾问、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学会机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组成,筹划、议决、开展日常工作。

第九款

本会必要时设名誉会长、顾问、荣誉理事若干名。名誉会长、顾问、荣誉理事由常务理事会聘请。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

  1. 会费;

  2. 捐赠;

  3. 政府资助;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进行服务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十九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十一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核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加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本会更换法定人,必须经社团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接受财务审计。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社团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业。

第三十条本会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国家民政部社团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组织机构

编辑

学会会员代表大会

学会办公室

学会组织联络部

宣传教育部

青年部

诗教委员会、教育培训中心

学会学术研究部、图书编著中心

学会网站